護照丟失怎麽辦?
中國護照在海外丟失,需到當地中國駐新大使館補辦護照,正常情況下是一個月時間,加急爲三周。
三周來不及!我明天就要上飛機了!
如果三周內還有更急切的用護照需求,可以申請一種叫Travel permit(旅行證)的文件,適用于在國外丟失護照又急著回國的情況。
據網友反映,當天即可取件。不過使館不太愛辦這種證件,需要軟磨硬纏看運氣。
下載地址:
http://sg.china-embassy.org/chn/lsqw/bgxz/P020110124620607835215.pdf
附:使館官方說明
旅行證
一、辦理條件
(一)未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但擬前往中國大陸的港澳同胞。
(二)未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但擬前往中國大陸或需從國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台灣同胞。
(三)短期出國期間遺失護照人員。
(四)所持護照或海員證已過期的海員。
(五)持美國、加拿大等國護照的小孩,其外國護照系因在當地出生而獲得,且其父母雙方均爲中國公民,在其出生時雙方均未獲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
(六)領事官員認爲不便或不必持用護照的其他人員。
二、所需材料
申請人須親自來使館申請並遞交以下材料:
(一)如實逐項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回國證明申請表》1張。
(二)小2寸近期(半年內)、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3張(尺寸爲48mm×33mm,頭部寬度:21mm×24mm,頭部長度:28mm×33mm),相片必須顯示頭部的正面,可見雙耳,五官清晰,不能佩帶帽飾等飾品,並請將其中1張粘貼在護照申請表上。不接受黑白、翻拍或用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
(三)申請人的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資料頁、延期及加注頁(無內容則不需複印)]。
(四)有效新加坡長期居留證原件及複印件[PR, EP, SP, WP,STP,DP, SVP等,持PR者,需提供RE-ENTRY PERMIT,如原件遺失,須遞交由新加坡移民廳出具的特殊居留證(SPECIAL PASS),短期出國期間遺失護照人員還須提供護照遺失或被盜的報警記錄原件及複印件]。
(五)持美國、加拿大等國護照的小孩,除需提供外國護照和舊旅行證原件及複印件外,還需提供出生證明、父母雙方的有效護照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新加坡長期居留證原件及複印件。父母雙方需同時到使館填寫父母雙方在小孩出生時均未獲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聲明書。
三、辦證所需時間和費用
(一)正常辦理需要4個工作日,付40新元。
(二)申請第二個工作日取證,需加付35新元加急費
(三)取證時,請在1號窗口付費,憑收據到2號窗口取證。
因私護照補發須知
一、辦理條件
(一)護照損毀不能使用的。
(二)護照遺失或被盜。
二、所需材料
當事人須親自來使館申請並遞交以下材料:
(一)如實逐項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回國證明申請表》1張(請在《下載表格》一欄中點擊下載表格)。
(二)如實填寫《護照遺失陳述表》1張(請在《下載表格》一欄中點擊下載表格)。
(三)6個月內紙質近照2張及同版數字照片。主要要求有:背景爲白色,須包括申請人整個面部和頭部,面部或背景無陰影。紙質照片必須由照相館沖洗或使用專業照片打印紙打印。不得對照片進行後期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照片。數字照片文件須爲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到80K字節之間。點擊此處查看詳細要求。
(四)如護照遺失或被盜,請提供關于護照遺失或被盜的情況說明,以及報警記錄原件及複印件。如護照損毀,請提交損毀的護照,以及護照損毀的原因說明。
(五)原護照複印件(如無複印件,需在《護照遺失陳述表》中注明護照號碼、頒發機關、地點和日期。
(六)有效新加坡長期居留證原件及複印件[PR, EP, SP, WP,STP,DP, SVP等,持PR者,需提供RE-ENTRY PERMIT,如原件遺失,須遞交由新加坡移民廳出具的特殊居留證(SPECIAL PASS)],持EP、SP、WP者,需出示公司未保管其護照的信函。
(七)已獲新加坡PR的21周歲以下申請人,須提交新加坡移民廳開具的未獲新加坡國籍的證明,或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出生公證書或新加坡的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2)父母雙方的有效護照、新加坡有效居留證原件及複印件(父母不持有新加坡長期居留證件的,則須提供父母清晰的戶口簿複印件;父母雙方或一方不是中國公民,還需提供持照人沒有取得其他國籍的證明;父母離婚,還須提供小孩監護權歸屬證明和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原件及複印件;父母一方已故的,還需提供死亡公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八)已提交至使館的護照遺失補發申請,任何情況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
三、辦證所需時間和費用
(一)由于需向原發照機關核實申請人情況,故申請補發護照無法確定具體取證時間(一般需要一個月)。
(二)護照補發需付40新元。
(三)取證時,請在1號窗口付費,憑收據到2號窗口取證。
(信息來源于@新加坡眼 微博網友評論,及中國大使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