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名新加坡國立大學(NUS)的男生雖然多次非禮女生,卻仍舊被法院輕判。
他因爲“成績好”和這是“輕微犯罪”等原因,被法官免去了牢獄之災,僅僅判罰21個月有條件緩刑,同時履行15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以及接受特定罪行的相關心理治療。
民衆對于這次判決表示相當不滿,並在網上發起了請願活動,形容這次判決結果是法律的“開倒車”。截至發稿前,網上請願活動,已有超過2萬人簽名支持。
除了民衆對判決結果不滿,總檢察署也坐不住了。9月27日,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對此次判決在Facebook上PO出帖文,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尚穆根表示自己對判決感到驚訝不已。而社會對于此次判決也有相當大的反響,受害者的父親也寫信給他表示不滿。新加坡總檢察署表示不認同此次判決,並會對此案件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