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中國移民管理局發布《關于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文末附原文)後,不少小夥伴驚到了~
今年11月10日起,在中國境內,從事因私出入境的中介業務不再需要資格認定!之前中國政府簽發的資格認定也自動失效。
(從此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營許可證成爲曆史)
這這這,到底是“開門”還是“關門”?網友們也是相當好奇了!
有的小夥伴擔心今後從中國出入境困難,尤其是外出勞務問題。
還有的網友分析,今後從事因私出入境的中介門檻降低,這是大門“敞開”的節奏。
讀者留言認爲:官宣文件意味著,從事因私出入境中介今後只要辦理了營業執照就可以開展相關業務。
爲此,新加坡眼還專門采訪了來自卓博人力的鍾博士,以下是受訪者的觀點:
問題一:中國移民局此次公布的文件,是對中國出入境中介行業的管制還是放開?
“對于留學和移民中介的認定,政府可能認爲沒必要管制了 。留學和移民這些對于中介的資質因素已經不太重要,而是跟留學或者移民的當地政策(學校或者國家政策)和留學者或移民本人的條件關系大了,所以說,算是放開了。”
問題二:中國外出勞務中介,會因此受影響嗎?
“勞務方面還在約束中,畢竟廣大勞務工人還是弱勢群體,政府有必要管制,約束中介的資質以應對這個行業的風險,提高對務工者的保護。”
問題三:對這些措施舉動,您怎樣理解?
“國內對于相關中介資質(主要留學和移民中介)認定的取消問題,大概的意思是誰都可以做了。當前的留學和移民這兩塊的業務,已經與中介的資質因素已經沒太重要,或者說和相關的服務費已經大幅度下降有關聯,真正的操作性更多建立在目標國家的當地政策和對于申請人的個人條件等等,所以政府對于其中介資質放開也是合理的。
但是勞務中介的資質又是另外一個方面,政府還沒放開,主要是基于以下因素: 勞務中介的操作門檻過低,勞務糾紛過高的頻率,而且某些區域服務費過高,相關行業的高風險仍然存在,目標群體也是廣大勞務務工者,算是弱勢群體,政府有繼續管制和約束也是有必要的,所以來說,當前背景勞務或者海外派遣中介的資質認可也是必須的。 ”
你贊同這樣的解讀嗎?附上原文,供大家參考。
原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出入境管理局(總隊):
2018年9月27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根據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起,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除外)。爲落實好國務院通知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停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工作。自2018年11月10日起,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不再受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除外)申請,停止審批簽發《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此前簽發的《經營許可證》自動失效。
二、清理《經營許可證》。自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止,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將此前簽發的《經營許可證》收回存檔,對空白《經營許可證》登記銷毀。
三、清退備用金。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備用金清退工作。
四、履行監管職責。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後,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事後監管,依法履行查處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騙取出入境證件等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行爲的職責。
中國移民管理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