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向以法律體制健全、刑罰嚴苛而聞名于世。最近,新加坡《刑事法典》檢討委員會發布500頁建議書,對現有刑事法進行檢討,提出的169項建議更改部分刑法。
讓我們來圍觀一下,新加坡的哪些法條將可能有變動~
▲(新加坡最高法院)
企圖自殺不犯法
衆所周知,在新加坡企圖自殺是違法行爲,企圖自殺者可被判坐牢1年或罰款。但是,這次檢討委員會就建議,不再將企圖自殺列爲刑事罪!
去年,一名27歲的新加坡年輕女子,因爲債務問題坐在紅山組屋邊想跳樓,民防隊員最終撒下救生網,一腳把女子踹回樓道,救下一命!最後,女子因爲企圖自殺而被捕。
委員會討論後認爲,與其懲罰企圖自殺的人,不如給予他們幫助和治療。他們還建議,授權警方或相關人士,可以強行進入住家,進行搜索和逮捕工作。
其實,真想自殺的人,是抱著必死的決心的,判罰也不一定能起到恐嚇的作用。當然,如果是教唆他人自殺,還是會被判刑的。
廢除婚內強奸豁免權
一直以來,新加坡的法律因爲對婚內強奸保護不夠,而被诟病。目前,根據新加坡的法律,在婚姻明顯破裂時,婚內強奸才構成犯罪。但現在,檢討委員會建議“全面、無條件地”廢除婚內強奸豁免權。
也就是說,即便是結了婚,在任何情況下發生非自願的性行爲,都算犯罪!調查顯示,在新加坡,每十位女性中,就有一位至少遭遇過一次家暴,而家暴中一種常見的形式,就是婚內強奸。
從2008年8月至2015年12月,新加坡警方共接獲23起妻子指控丈夫婚內強奸的報案,但至今沒有提控任何人。
重罰性侵未成年
近年來,在新加坡未成年人被性侵的事件屢見不鮮,我們也曾多次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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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建議制定新條文,如,在網上與18歲以下的未成年,談性相關話題或是有性暗示的成年,就是罪犯。另外,給未成年看色情視頻或在他們面前性交,則被視爲犯罪。
除了新規定,委員會還建議將現有的法律規定變得更加嚴格。如果和被害人曾聯絡或見過一次面,就可以構成性誘導罪。如果有父母、監護人知道未成年人被性侵卻不報警,也會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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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14歲以下的未成年性犯罪,將面對更嚴厲的刑罰。目前,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爲的罪行最高刑罰是20年監禁和罰款或打鞭。
女傭被歸爲弱勢群體
除了現有的對“弱勢群體”的定義:小孩、老年人、心智殘障人士,委員會建議把女傭也納入其中。因爲在新加坡約有23萬名外籍女傭,她們中的一些人經常受到雇主虐待,卻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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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一些虐待致死的案件中,因誤殺或謀殺罪名不成立,不得不改以其他罪名治罪。所以,提出了“持續虐待弱勢受害者致死”的新條文,將對施害者嚴懲,希望能將虐待至死的罪名直接等同于誤殺。
男性被性侵也受法律保護
性侵不是只針對女性,一些男性也有被性侵的經曆。因此,新加坡希望法律條文不單單只是保護女性,建議把肛交納入強奸罪條文,而且如果男性被逼做各種形式的性交,也構成被性侵。如果被非禮或偷拍,也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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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同性戀依舊不合法
這樣大規模地對現有法條進行評估,很多人都好奇新加坡會不會讓同性戀合法化。畢竟最近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戀性行爲不再是刑事罪行,並指出任何基于個人性取向的歧視都是對基本人權的侵犯。
印度和新加坡都沿用了英國的部分法律法規,但在這條上,新加坡卻很堅持。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男同性戀者之間的性行爲是違法行爲,犯罪的話要面對長達兩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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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兼律政部長(相當于中國大陸的公安部兼司法部部長)尚穆根表示,雖然要求廢除這一條文的人日益增加,但大部分還是不贊成廢除。而且,有人在幾年前,曾挑戰這一條文是否符合憲法,當時最高法院裁定條文符合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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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可以預見的未來,這一條文應該不會有所改變了。
當然,以上這些全部都還只是建議階段,但不難看出,這裏面都涉及到社會熱點,也是新加坡法律與時俱進的一個態度。建議書將被上載到網上,征詢公衆意見,估計今年11月提交國會辯論。
在新加坡更改法律條規,完整步驟是:第一步專家建議,第二步律政部協同相關部門研究,如果部裏(執政和執法部門)認同,就交到國會辯論;第三步國會(立法機關)辯論,否決或通過;第四步如果國會通過,就交給總統簽署,然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