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陸路交通管理局對外宣稱,將把“紅綠”兩色燈改成“紅橙綠”三色燈,目前已在200多個十字路口裝有“紅橙綠”燈,五年內計劃把本地1600多個交通信號燈全部換成三色燈。
(陸交局也在討論增設右轉車位、發光道路標志、讓路給路人路標等措施加強道路安全。圖片來自陸交局網站)
未改之前的規定是,在十字路口綠燈亮時,司機可以對路況進行判斷,自行決定是否右轉;改了之後,車輛在綠色箭頭亮起時才能轉向。
很多人覺得,新加坡近日高頻率的車禍,與這條交規有關。
4月19號發生的致命車禍,就有很多人質疑是因爲這條規定導致的。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雙方的交通燈都是綠燈,但是綠色的右轉箭頭還沒有亮起。)
(按理說,司機應該讓直行先行,但是因爲周邊車擋著,前面車也進行了轉彎,他也跟著轉彎,與快速駛來的直行車輛相撞)
同樣4月22日在武吉知馬附近發生的奔馳車和巴士相撞導致一名23歲女子死亡的車禍,也跟這條規則有關。
許多人向政府請願要求重新探討交通燈規則。有人在change.org網站上發起請願,目前已經有16357人表示支持。
網友們也積極回複自己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