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前年轟動新加坡的用一張字條搶了渣打銀行三萬新元現金的搶劫案嗎?如今新加坡終于要把他從英國引渡回來要判刑了!
先給大家刷新一下記憶,科普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在2016年,一名加拿大藉嫌犯大衛(David James Roach)光明正大地走進位于荷蘭村的渣打銀行,遞了一張手寫字條,在完全沒有用到武器的情況下,輕輕松松拿走了3萬新元。
之後,他就潛逃到了泰國曼谷,在72小時後被泰國警方逮捕。後來新加坡當局向泰國申請將大衛引渡回新,卻遭泰國總檢察署拒絕,因爲新加坡與泰國之間並沒有簽署引渡條約。
按照規定,若無法將嫌犯引渡至回新加坡,他將會依照泰國和加拿大的引渡條約,被遣送回加拿大。悲催的是,新加坡和加拿大也沒有引渡條約……
你以爲事情到這裏就結束了嗎?不!這名嫌犯不知怎的,後來居然跑到了英國。新加坡可算是揚眉吐氣了,這回終于和英國有引!渡!條!約!了!
But,英國開始向新加坡“出條子”,英國政府要求新加坡法院保證,就算大衛搶劫的罪名成立,他也不會受到鞭刑。因爲英國的引渡法令禁止他們在未獲得大衛不受鞭刑承諾前,將大衛引渡到新加坡。
呃……這就尴尬了。新加坡的法律一向以嚴苛聞名,之前一名美國青年Michael Fay在新加坡的汽車上塗鴉,被判鞭刑,連美國政府出面求情都沒有赦免,最終他被鞭打4下。
(鞭刑示意圖)
沒想到,這次新加坡政府這次居然破天荒地妥協了!爲了成功引渡大衛,答應了英國政府不對他實施鞭刑。
其實,並不是新加坡慫了,而是根據新加坡的法令,大衛在新加坡時犯了行竊罪、貪汙、販毒和洗黑錢等罪行,最高可判10年刑期。這裏好像沒鞭刑什麽事兒了……
新加坡內政部也說了,向英國做出這樣的承諾,只是爲了確保大衛不會逃脫罪責,新加坡對體罰的態度是沒有改變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