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我在杭州和倫敦見識了有樁共享腳踏車。當時很贊賞這源自“共享經濟”的概念,也看好它的發展前景。萬萬沒想到它會從有樁發展到無樁,而且是以驚人的速度傳播到世界各地。
新加坡建國以來,我們都非常重視和投入大量資源來改進和維護市容的整潔,讓國人出行便利、安全和舒適,以及騰出寬闊的公共空間讓國人活動。例如組屋底層寬闊且清潔,任由居民自由使用與活動。
我們不論走到哪裏,都有良好、幹淨無堵的行人道讓我們安全和舒適地步行,不少走道還加了篷蓋遮陽擋雨。全國幾乎沒有一塊空地沒有綠悠悠的青草覆蓋。巴士車站有足夠的空間讓我們候車。每一個地鐵站外都是寬闊的有蓋空間容納人潮,一點也不覺得擁擠。
曾幾何時,這些公共空間被私營的無樁共享腳踏車侵占,市容整潔被破壞,還加重了政府部門的管理負擔,要增派執法人員來幫業者管理他們的腳踏車。
我們往往把胡亂停放共享腳踏車的亂象歸咎于使用者的素質和道德水平,所以建議加強教育。這是把責任推卸給政府和社會,是不正確的。
責任應在這些業者身上,他們免費利用我們的公共空間來營業,有責任管理好他們的用戶和營業工具,維護公共空間不被無法無天的侵占,影響公衆的生活。他們要對那些胡亂停放共享腳踏車的亂象負最大的責任。
不論國人是使用腳踏車來運輸或健身娛樂,只要有需求,共享腳踏車就會存在,所以産生的負面效果應該趕緊處理。
目前,雖然陸路交通管理局和業者在全島各處劃設黃色停車格,但作用有限,大部分腳踏車還是沒停放在格內。以目前的技術和業者的系統,完全可以記錄哪些腳踏車停放在格外,所以陸交局應該強制業者每日向當局報告,自動交罰款,而不是由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和發通知。
令人擔憂的是,已經有不少人士質疑這無樁共享腳踏車的營業模式的可持續性。業者向公衆先收押金是否有法律依據?杜先生在文中就提到,目前中國這些業者的重點不是産生利潤,而是融資,以錢生錢。
在中國已經有共享腳踏車業者關門大吉,就不知道用戶是否拿回押金?如果同樣事情發生在我國,而用戶又拿不回押金,肯定會引發社會問題。希望業者和有關當局能早日說明。
陸交局在決定以無樁代替有樁共享腳踏車的運作模式時,是否操之過急,沒很好地參考其他城市的經驗?現在是我們重新評估無樁共享腳踏車是否適合新加坡的時候了。
共享經濟的概念已經在不少行業裏成功運作,證明是可行的,但是要衡量造成社會管理成本的增加。科技進步迅速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只能與時並進,不僅要適應改變,更要充分利用科技來提高生活質量。
任何事物都有利和弊,如何把弊端降到最低才是關鍵。我們都知道欲速則不達,但是又不能掉隊,錯過最佳時機。我們只能團結一致,同心協力,在遇到困難時,一起來決解,以穩健的步伐繼續前進。
(文:林叔獻,圖片: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