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麽問題來了,要是不小心被動物咬傷了或者造成財産損失,算誰的錯?要是我不小心爲自衛把野生動物殺死了,會不會有人找我算賬?
▲聖淘沙酒店和升濤灣豪宅的供觀賞用錦鯉成了這樣,全是水獺惹得禍,據說損失高達數萬元。
▲胳膊被潑猴抓得傷痕累累
▲山豬在街頭咬傷一位律師後,被擊倒在地。
這帖就來科普一下相關事宜:
如果在政府管轄的公園、蓄水池等地被野生動物咬傷抓傷或者受到其它傷害,想起訴有關當局疏忽,沒保護好遊客,基本沒門,因爲它們是無主的。換句話說,一旦人被襲擊或者財物受損,總體而言索賠會比較麻煩。就算新加坡有野生動物和飛禽法令(Wild animals and Birds Act),也保護不了你。
根據新加坡的公園與樹木法令(Parks and Trees Act),任何人進入公園,除了被野生動物襲擊,包括雷擊、樹倒……都得自負風險。當然,如果是在動物園被動物襲擊,動物園就得承擔責任。
即便是私人擁有的園地,也得看情況和事實。如果園主一早有言在先“責任自負”,你被動物弄傷,就不能向他索賠了;如果園主沒有打預防針,倒有可能起訴園主,不過是向主人購買的保險公司索賠。
私人擁有的狗啊貓的,又不一樣!新加坡的寵物,如果是按規定上了牌照的,換句話說是有狗主的,那就能起訴狗主索賠。
曾經發生過一名老婦在外頭遛愛犬,被鄰居家養的猛狗沖出來活活咬死的案例。法庭因爲肇禍的狗主人沒有按照農糧局的條規,給自家狗兒在公共場所戴上口罩,最後判決猛狗狗主要賠償老婦數千元新幣,這錢主要用途:可以買一只老婦死去愛犬的同種狗兒,支付死去狗兒的火化費和老婦看精神科醫生的費用。
▲示意圖
如果有人出于自衛還是保護財務殺害了野生動物,一般都不必承擔責任,畢竟人VS山豬或者蟒蛇或者野猴,前者的反擊行爲對後者構成的威脅,相較于後者所造成的傷害,不在同一個數量級。
But~根據新加坡法令,任何人沒有獲得農糧局執照而非法捕捉、飼養以及宰殺野生動物和飛禽,不但捕獲物要充公,而且還有可能被罰款高達1000元。所以,我們曾經提醒過大家新加坡蟒蛇頻出,見義勇爲抓捕,是不對的!
▲在新加坡,只有專業機構專人才有資格抓蛇
如果車在行駛途中撞到野豬,車主蒙受了重傷,因爲野生動物不屬于任何人,不好意思只能自認倒黴,沒人或者機構得爲你所受人身傷害的醫藥費或者財務損失買單。往後只能吸取教訓,開車時更警醒,早點看到早避讓。
即便猴子、蟒蛇入室傷人了,一般屋主也只能認了。屋主只能預先采取防範措施,比方說門上裝柵欄、窗上加鐵絲網,防範野生動物進入。
以下內容絕非廣告:只有一種可能,如果你買了意外保險,或者可以索賠財務損失的房地産保險的話,保險公司可以爲你所受的傷害買單。
不過據我們向AIA的資深保險顧問李琨查詢,普通的野外活動,受傷、被叮咬……都是意外。但~如果是探險,極限運動,普通的意外保險是不保的。
至于上述車主如果因撞倒野豬而蒙受重傷的情況,也會有通過車輛保險索賠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