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中午,一名52歲的大叔因爲不肯配合警員的詢問調查,暴力反抗,遭到警察的控制。
這一事件發生在勞明達地鐵站,有網友上載了當時的視頻,點擊率超過10萬。
▲(Justin Lee)
畫面中,大叔一開始情緒相當激動,一邊想掙脫警察的束縛,一邊口中振振有詞(大叔講華語,可以推測是華人),手裏始終緊緊拎著自己的紅色塑料袋。
▲(好奇袋子裏面是什麽)
後來,三位警員合力將大叔按倒,讓他坐到地上——說實話感覺警察小哥們很溫柔的,應該是考慮到大叔年紀的關系,沒有任何用力過度的地方。而且周圍一直有路過的好心市民在一旁幫忙。
隨後大叔掏出手機,似乎是想要查找什麽信息,可以看出三名警員對大叔做了疏導和安慰,並陪同他一起走到一側,期間大叔的情緒已經緩和了很多。
大叔自己也強調“新加坡是講法律的”,不知道他是否明白,妨礙警方執行公務或對警員造成身體、語言傷害的行爲,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類似的暴力反抗事件,今年8月也發生過。當時,一名41歲的男子涉嫌吸毒並醉駕,暴力反抗逃跑並造成一名警察受傷,後被警察抓捕。
▲(案件視頻截圖)
新加坡法律規定,襲警罪最長可獲刑七年,還可外加罰款,甚至是鞭刑。侮辱警員最長可獲刑一年,或者接受不超過5000元的罰款,嚴重的可以兩者兼施。
大叔你兩分鍾的沖動,有可能換來幾年的牢飯,不值得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