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第一次吃榴蓮的人,都會感覺被打開了“新世界”,有人特別喜歡,有人特別討厭,幾乎每個食客都會留下自己對于榴蓮的食評。而在19世紀,也有個第一次品嘗榴蓮的食客,做了類似的事兒。
這位“食客”可不一般,阿爾弗雷德·拉塞爾·華萊士最出名的地方,就在于和達爾文一起發現了物競天擇的演化論。
當他在1854年第一次來新加坡的時候,他就記錄了一下第一次吃!榴!蓮!的感受。最良心的是,他還教了別人榴蓮能不能吃、好吃嗎、怎麽吃!
在品嘗之前,華萊士居然還查了文獻,看看同行們怎麽評論榴蓮的味道:
旅行家Linschott在1599年寫到,按照吃過的人的評語,這種水果的味道太美妙了,超越了世界上所有的水果!而Paludanus醫生加了這樣的評論:這種水果帶著火熱和潮濕的特質。對于那些不習慣的人來說,榴蓮聞上去一開始像爛掉的洋蔥,但是很快,他們嘗了之後就會覺得比其他任何失誤都好吃。自然給予它至高無上的頭銜,贊美它,用詩歌來褒獎它。(這是吃著吃著還吟詩了?)
由于當時的照相機又大又笨重,華萊士沒法拍下榴蓮的照片,因此寫了超長一段話來描述這種神奇的水果。
榴蓮長又大又高的樹上,有點像榆樹,但樹幹更光滑。果實是圓形的,或是微微有點橢圓,大約是較大的椰子大小,顔色發綠,布滿強韌、尖利的短刺,也基本上對稱。外皮非常堅硬厚實,即便從高處落下也不會破損。從底部到尖頭,可以發現非常淺的5條線,這是心皮的接縫,可以從這裏用刀和手把果實分開。(居然還附帶了“怎麽吃”,真是良心指南!)
榴蓮有時也很危險。當榴蓮開始成熟的時候,它幾乎每天、每個小時都會掉下來,偶爾經過樹下的行人就會遭殃。如果榴蓮恰好掉到了行人的頭上,傷口簡直非常驚人,尖刺會把血肉劃開,血流如注,然而不太會造成死亡的後果。一名達雅克人曾經告訴我,他的頭被榴蓮砸過,當時他覺得自己必死無疑,但是很快卻恢複了過來。(聽上去就很痛)
關于榴蓮的品種,華萊士這麽說:
在森林裏有兩種野生榴蓮,果實比較少,其中一種顔色偏橙。而這些可能是又大又好吃的榴蓮的祖先。
如果華萊士活到今天,估計能被繁多的榴蓮品種震驚!
怎麽吃:
當果實成熟,它就會自己掉下來,味道也沒有之前這麽強烈。如果還沒熟,可以炒著當蔬菜吃,達雅克人也生吃。在收成時節,大量的榴蓮用鹽水保存在罐頭或是竹子裏,放上一年,味道對于歐洲人來說聞起來極其惡心,但達雅克人可是珍視不已。(聽上去怎麽這麽黑暗料理?)
終于到了最重要的食評部分!看看這位生物學家到底喜不喜歡榴蓮:
關于氣味,華萊士說:
把榴蓮帶到屋裏,它的味道簡直具有攻擊性,但有些人根本忍不住,立馬就要吃!
它的五瓣裏有著白色的果肉,被橢圓形的奶油色果肉填滿,裏面大約有2到3顆粒子大小的種子。果肉就是可以吃的部分,而它的濃郁度、口味簡直無法形容。濃濃的、黃油版的芥末味,配上一點杏仁味,大概可以形容,但是它又混合了類似于奶油奶酪、洋蔥醬、棕色雪莉酒以及其他的味道。接著,果肉裏又有一種黏黏的順滑感,任何水果都無法匹敵,又增添了榴蓮的美味。它不是酸的,也不是甜的,不算多汁,但是大家都覺得榴蓮已經足夠完美,不需要這些形容詞了。
估計是覺得實在太好吃了,作爲一名嚴謹的植物學家,華萊士用的這些形容詞遠勝過所有的美食博主評價。
他的結論:
榴蓮不會造成惡心,也不會造成其他的副作用,吃得越多你就越停不下來!事實上,吃一次榴蓮,我這次東渡也是值了。
雖然說榴蓮是水果裏最好的不太合適,畢竟它不能代替其他酸甜多汁的類型,例如橙子,葡萄,芒果,山竹,那些清新冰涼的滋味也非常令人感動。但是它帶來了一種絕對特殊的口味,根本無法超越。如果我必須要選擇兩種類型裏最完美的,我絕對會選榴蓮和橙子,作爲果中之皇和後!
這名19世紀的“網紅”最後加了這麽一句話:
我在婆羅洲撿到了一枚成熟的榴蓮,之後在門外吃掉了它,立刻變成了一名“榴蓮食客”。
▲“網紅”本人在新加坡拍的照片
是不是沒想到,榴蓮的粉絲居然早在19世紀就留下了充滿愛意的情書,稱他是榴蓮的“頭號粉頭”估計沒人能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