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家小公司的董事估計感覺自己很冤。
事情是這樣的,2015年,一家培訓公司的一名女員工要從公司離職。但是因爲種種原因,她和公司裏一個董事鬧得風風雨雨,非常不愉快。要知道,她和這位董事以前關系還是很好的,亦師亦友啊,還給他透露過自己磕過藥的“黑曆史”。
▲就是這家公司
萬萬沒想到,這個自己以前的弟子還是離職了。而且在他看來,這個“弟子”不僅自己不服管,還鼓動其他員工一起跑路!
這個董事當然氣不過啊!就在自家公司的Whatsapp聊天群裏講了一大堆這位前員工的壞話,什麽嗑藥啊,不誠信啊,吐了個爽。這個Whatsapp群裏大概有50多個人,除了員工,還有一些和公司有關的志願者。
也不知道是誰,把這個董事的牢騷舉報給了PDPC。
PDPC,全稱個人資料保護理事會,專門負責保護個人隱私,這個董事把前員工的個人隱私發到50人群裏,PDPC認爲,董事暴露人家隱私是違規的!立刻警告了這家公司。因爲在新加坡,任何人未經允許收集、使用或公開他人資料,是違法的,罰款高達100萬新幣!
這家公司自然覺得冤枉,背後吐槽咋就變成暴露隱私了!
但是PDPC認爲,這個暴露隱私並不單純是董事的個人行爲,而是這名董事的職務行爲(換言之,你不是董事你也不會知道這麽多!),企業必須爲此負責。好在這個whatsapp群是個私密群,沒有引發更大的後果,最後PDPC只是警告了這家公司,沒有罰款。
按照相關報道,這是新加坡第一起在聊天訊息平台上觸犯個資法的案例。
在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管得嚴、罰得也嚴。除了在公開場合公布別人隱私犯法,發垃圾短信也違法,違法收集他人資料同樣違法!
按照規定,1條垃圾短信罰1萬新元(約合5萬人民幣),而被查出亂發這種短信的機構,最高也能罰款100萬新幣!
如果不想接到騷擾短信,還可以主動向“別打我電話”(DNC)登記處注冊,一旦收到騷擾/營銷短信就可以舉報對方!
注冊地址:
https://www.dnc.gov.sg/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