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看到下圖這個數據,羨慕得流口水的?神馬?!在迪拜當乞丐,月入高達47萬人民幣(大概9.4萬新幣),這麽好賺?
都說在新加坡工作辛苦,壓力大工時長……告訴你,在新加坡有個職業,也像在迪拜做乞丐那樣好賺,一天可以入袋200元,周末翻倍,走運的時候,甚至能夠每天進賬500新幣!這樣堅持一個月,月入上萬不成問題,信不?
這個職業,就是~賣紙巾!
▲地鐵站外,殘障人士賣紙巾
▲貌似安娣是賣紙巾的主力軍
在新加坡,常在外頭走動的人應該都見過~尤其是就餐時間,在小販中心賣紙巾的人,三五個不稀奇,一人捏著三包紙巾,報價都不需要(市場行情就是1塊),伸手要錢……,簡直快成街頭一景。
首先要告訴你,這種流動賣紙巾的做法,並不合法!
新加坡環境局曾在2014年專門出過一個說明:
1)在新加坡賣紙巾,需要一個執照,每年執照費120元。
2)賣紙巾和街頭冰淇淋攤其實性質一樣,申請的都是流動攤販的營業執照:也就是說,只能固定地點營業,流動作業是不被允許的!
3)按2014年數據,新加坡全國共有362個流動攤販,只有11個是合法賣紙巾的。看到這裏,相信很多人都無語了:平日碰到的賣紙巾人士,幾乎都是“野路子”。
在街頭賣紙巾的,不少確實是弱勢群體,政府想管並不容易。
賣紙巾的利潤,真心大!一位在街頭賣紙巾的安娣就透露過行情:向供應商拿紙巾,每包大概7分錢,三包的成本是2毛1分,賣1塊,淨利潤高達4倍!
這位安娣有三個娃,可他們各自有家庭負擔,無法贍養安娣夫婦倆。沒有其它經濟收入來源的她,就選擇了賣紙巾養活自己和老伴。
她自爆:周末生意好的時候,每天可以賺七八十元,至少也能有個40元,應付日常開銷,夠了!
她挺感激環境局的執法人員的~當他們來檢查時,看見旁邊非法賣咖喱蔔的人(不少來自印尼)就會捉起來,卻從沒抓過自己。
或許這不單是對本國或者外國人的差別,更涉及到食品安全,所以對賣咖喱蔔的,比賣紙巾的,要求嚴格得多,取締也更強硬?
▲環境局人員在執法時,都會佩戴這樣的胸卡
另外一位安哥,也說他在大巴窯地鐵站外賣紙巾的時候,一般只要注意不擋乘客的道,也沒有人會來趕他。他見好就收,賺個幾十塊錢,就OK了!
可見街頭賣紙巾現象,不但由來已久,還在愈演愈烈。環境局能提出的應對策略,無非就是,呼籲大家真有經濟困難時,去向相關機構求助,而不是站上街頭自行解決。至于更好的方法,則是盡力幫這些賣紙巾的找個小販攤位,或者其它職業謀生(可操作性如何?有經驗的不妨分享一下)。
雖然在當局看來,在街頭賣紙巾的生活既不穩定也不理想,但事實上,只要願意走上街頭賣紙巾,真的能貼補家用。那麽問題來了~在新加坡,真有那麽多人要買紙巾嗎?
還真有!要解釋這個,就不得不說新加坡約定俗成的紙巾占座文化:本地人普遍習慣在小販中心或者食閣用餐,在高峰時間,座位不夠怎麽辦?用公認的占座神器——紙巾占座呗!
▲紙巾在,“陣地”在!
▲知道“Chope”代表什麽嗎?
▲座位上有紙巾,就代表有主了,旁邊安娣只能站著等。
下面兩張圖,在新加坡呆過的,秒懂!
▲新加坡特有Chope(占座文化),盡在一包小紙巾
此外,紙巾生意的紅火,也反映了新加坡人的收入較高,並有相當同情心。
迪拜乞丐爲啥能有47萬人民幣的收入,很大程度上就是國民的收入比較高,手指縫裏灑掉幾個美金,在他們看來就不是個事!乞討者積少成多,自然能掙不少。
新加坡的情況,和迪拜有幾分相似。在外面添一碗飯,少則五毛多則一塊;一塊普通濕紙巾,動不動就要1塊錢;相對而言,買三包紙巾才1塊錢,紙巾又實用,可以接受啦!
另外一個因素:有些人,出于同情心,哪怕是不需要紙巾,也願意掏1塊錢救濟弱者,起碼不會于心有愧!
正是充分掌握了大家的這種同情心,不少人在賣紙巾的時候,還“再創作”了起來。
▲這位老伯就被指賣紙巾時裝可憐,博同情心以擡高收入
去年,在工程師崔雅潔遇害之後,牛車水竟出現了一名老者冒充崔父,利用同情心,靠賣紙巾籌款。
當時,崔雅潔父母由于簽證問題,一直在天津焦急等待,根本沒辦法及時趕到新加坡,卻被人利用“紙巾文化”與悲慘事件發生後的公衆同情心牟利!
既然在新加坡賣紙巾這麽好賺,行情更吸引了不少外國人,哪怕本身沒錢,籌也要籌到機票錢,飛來賣紙巾。畢竟比起迪拜,新加坡還是比較到的。當然,入境途徑如出一轍:到迪拜可以拿3個月的商務或者旅遊簽證;到新加坡的遊簽證,至少可以呆1個月。
像前不久下判的一件惡性殺人分屍案,2個殺人犯和1個被殺的,居然都是從巴基斯坦飛來新加坡賣紙巾的。
殺人的是28歲的利茲旺和46歲的拉希德,在2014年6月,殘殺了59歲的同鄉莫哈默諾後並分屍,他倆因爲罪行惡劣,被依法判處強制性死刑。
▲利茲旺(右)和拉希德
這起命案,就是因爲數千元錢的身家“露眼”,讓莫哈默諾引來殺身之禍。而他們仨,在新加坡的謀生手段,都是賣紙巾(可見賣紙巾,在新加坡真的好賺)。
年輕的利茲旺,聽說新加坡賣紙巾能賺錢,就籌了1500元新幣,帶著兩名女親戚飛來了!敢這樣花重本過來,也是因爲在家鄉賺太少了,一天才能掙3新幣左右,做一年也賺不到1500元!
他到了本地一看,發現賣紙巾果然微本好賺,迅速決定開張——去Watsons或者Guardian,花不到4塊錢,就買到了一大包紙巾(連供應商都免找了),拆開來有百來包,就到人流旺的購物中心、巴刹或者廟宇的附近賣。而且,他還在賣的時候裝可憐,用家鄉話或者現學的馬來話哭窮,一般來說能博取到更多的同情,紙巾就更好賣!(很懂銷售心理學啊word哥)
那一大包紙巾出貨了,40塊錢就賺到了,而成本只是區區4塊錢而已,近10倍的利潤!
拉希德的經曆更奇特。他早先曾在馬來西亞賣過紙巾,專業經驗比較豐富,一天竟可以賺500多塊,有人聽說他需要籌錢給女兒辦嫁妝後,甚至送了他一條金鏈和兩枚金戒指。
這樣看來,他們的錢,賺得真是太easy!只可惜賺得容易花得也快。據說他倆被逮到的時候,利茲旺有3318塊新幣,拉希德則有5745元,這裏面還包括從被殺的莫哈默諾那裏搶來的6000塊錢。
當年利茲旺、拉希德和莫哈默諾一起賭博,在把錢全輸給後者後,倆人就合謀殺他,拿回輸掉的錢。結果,不但變相行乞賺來的錢,就這樣輕而易舉敗光,還都搭上了性命:什麽給家人承諾的改善生活、女兒的嫁妝……統統都成了泡影。
讀完這個遠比故事更戲劇化的真實案例,有人或許覺得同情心被玷汙了,其實有這種感覺的,遠遠不止你一個!
如果泛濫的恻隱之心所造成的傷害,與善良初衷背道而馳,那我們以後該怎麽辦?難道在外面買紙巾時候,只向持有執照的人買,就是最正確的做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