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新加坡國情的人都知道,這裏的人愛投訴,也敢上訴,事無巨細比方說購買的大件小件像組屋、家具、電器的質量有問題啦,孩子在學校被欺負啦,食閣的碗碟不幹淨啦,交通違規被罰款啦……,都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
當然和政府部門打交道的投訴(Complain),就是上訴(appeal)了。一般來說,新加坡的上訴渠道暢通,向官員當面提出、打電話、發傳真或電郵等,都可以。總體而言,新加坡的法律還是有人情味的,上訴有時還真管用。可今天眼哥就要向各位通報一個最新消息了:
從2016年11月1日起,凡是違反交通規則的人,想要投訴的話,只有一個渠道,上警局的網站寫出訴求,交通警局將不再受理傳真、電郵、郵寄或者走進警局的上訴。
▲只能到警局官網—eService—Apply 上訴
還有更絕的~~以往什麽“一地雞毛”都可投訴的時代貌似已經過去了!警局只會考慮在生病或求醫緊急情況下違反交規的人提出的上訴。怎麽確認?違例者必須在上訴前提供書面的醫學證明。
這點厲害了。以往一些人交通違規,比方說開進了巴士道,被罰款130元之外,還有可能會罰分,不少老司機就在上訴時,稱是自己或乘客身體突然不適,需要立刻停車嘔吐或急救等,貌似以後這種口說無憑的情況,警局就不再受理了。
那麽不符合上述遴選標准的上訴怎麽辦?
警方就說了,會駁回所有不符標准的上訴,以體現保護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堅定立場。換句話說,就算你寫了也白搭。
一旦交通違規行爲確定,建議你就麻溜繳罰款吧。在這點上,警局的考量也很周到,只要上網www.police.gov.sg/pay,就能支付罰款了。聯想在新加坡幹點啥,比方說我們之前所寫的繳交物業稅等,都可以上網輕松搞定,新加坡的電子政務,就是這麽周到,真是做到了爲人民服務!
當然要是違反交通規則的人真不會上官方網站上訴或繳罰款等,警局絕不會坐視不管,也幫你想到了,可以帶上違例傳票、醫學證明和你的駕駛執照等相關文件,到烏美3道(Ubi Ave 3)10號的交通警局,使用自助電腦櫃台掃描文件。
眼哥能幫你的就到這了。有關詳情,大家可以上網www.police.gov.sg/e-services查詢。不過,怎麽看都是上訴更麻煩了啊,耗時又耗力。想來這也是政府的一片苦心,提高違例上訴的機會成本,希望大家都能爲安全和諧使用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