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女子被疑騙新加坡人結婚,以換取永久居住權,之後竟將居住在中國的前夫接到新加坡生活,終被起訴離婚……
故事是這樣的:
新加坡安哥,現年70歲……老安哥了。只不過他的人生,可算是非常的狗血!
1994年,48歲的安哥,離異並帶著與前妻所生的三個兒子一起生活。
那年,安哥遇上了同樣已經離異的30歲女主。猶如天雷勾動地火般,幾個月後就領證結婚了,是的,他們閃婚!
一切都挺美好,安哥也幫妻子申請了PR(永久居住權)。
但,拿到PR後,一切都變了……
他們結婚不到半年的時間,妻子先是把同前夫生的女兒接來新加坡住,愛女心切,安哥OK!畢竟他也養著和前妻的三個兒子。之後接爸媽過來,也OK!這很孝順!
可她最後竟然把前夫也接來新加坡,還一起開了公司,這……
安哥不知道是鬼迷了心竅還是對女主真愛,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老婆和前夫在自家相會也不吭聲……之後更是默許他們攜手“浪迹天涯”——妻子和前夫帶爸媽女兒一起出去租房子住了……
(仿佛看見了一片綠油油的草原……)
不過,之後由于公司效益不好,妻子還是回來了……2000年,她帶女兒去中國治病,又走了。結果孩子沒治好死了,她就一個人又回來了……反反複複。
只是,這故事的轉折有點快——過了一段時間,妻子說懷孕了,並稱孩子是安哥的,但安哥堅持認爲不可能。
2002年,是的,妻子又走了……跑回中國生孩子去了……之後又一個人跑回來和安哥生活……不過悲催的安哥一直覺得,這孩子可能真不是他的……
打那之後,生意越來越不好,妻子欠了一大筆債務。那段時間,要債的各種騷擾安哥和他的兒子……
2007年,妻子因爲觸犯移民法令離開新加坡,至此,他倆再也沒見過面。
而這位安哥也終于在沉寂19年後爆發了——申請離婚,要求法庭下令讓妻子將組屋部分擁有權轉讓給他。
不過,你以爲故事就這樣結束了?圖樣圖森破……
妻子接到離婚申訴後,演起了苦情戲碼——我是個好太太!我給家裏貢獻了那麽那麽多!我要36萬元的贍養費!!我沒有騙身份!!我拿PR是丈夫爲了讓我出去方便找工作以貼補家用!!
大人!民女冤枉啊!!!
可她,卻絕口不提前夫的事兒……
最後,法官考慮到各方面的因素,終判大叔支付2萬4000元的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