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審計署在本月26號公布了2015/2016財年的審計報告。
報告指出了一些政府部門在財務管理和公共資金監管方面有所不足,同時在合同與計劃實施的監督管理方面有所疏漏。有12個政府部門和法定機構被點名,其中包括MOE(教育部), MOM(人力部), HDB(建屋局)和LTA(陸路交通管理局)。
建屋局沒有足夠監管外包給企業營運的工業區和住宅區停車場運作,導致在很多情況下,車輛都沒有被收取停車費,司機能夠操控停車場系統避過收費。
陸路交通管理局在兀蘭和大士關卡征收出入境過路費的管理不足,導致在2014/2015年財政年虧損約1393萬元,占了該財年過路費總額的21.9%。現場審查發現車輛入境櫃台處並沒有設立有效的系統已確保車輛只能在繳付過路費後才能通過。
人力部則被發現采購程序有纰漏。比如人力部曾花費超過40萬采購一套文件生成系統以整合在現有的系統裏,但後來發現新的系統並不兼容。所以後來決定放棄該系統因爲覺得並不值得再花成本去改進。
而跟很多在新加坡的獎學金生更相關的則是教育部的問題。報告除了揭露教育部沒有妥善監控包括NUS和NTU如何實施學生貸款計劃外,也發現在獎學金得主是否履行合約的監督方面存在很大疏漏。尤其是在抽樣調查的30起獎學金個案中發現,盡管有超過一半的獎學金得主沒有履行合約時,但兩所大學並沒有采取任何行動。
但教育部也回應說報告指出的疏漏大都發生在好幾年前,在過去幾年教育部已同大學一起加強監查流程,確保獎學金得主履行合約。教育部也跟其他政府機構比如CPF中央公積金局和MOM人力部合作,緊密監查學生畢業後是否留在本地工作。對蓄意違約的學生,會連本帶利索賠違約金,否則將無法繼續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之前確實有一些違約的獎學金生,但現在管的越來越嚴格。以至于現在如果想要推遲還bond先讀master或者PhD都要交很多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