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6:25,建屋局公布HDB買賣程序最新變更“先出OTP再估價”,此變更于當天下午5點起生效。
“HDB買賣程序有重大變更:今後resale hdb單位將在買賣雙方就房價達成一致,賣方出OTP之後,才能申請爲待售單位做估價。一改以前先做估價,再售賣房屋的局面。買方出價要更加嚴謹,如果協議價高過估價,需要支付COV。反之,協議價低過估價,無需支付COV。”
分析師指出,這能在房地産市場紅火時,防止加劇價格上漲。調整後,買賣雙方能把關注點集中在售價而不是溢價上。但這並不代表廢除溢價,如果協議售價高于估價,買家同樣需要支付現金溢價。
微博網友問答:
問:啥子是相應的現金溢價哦?
答:比如一個房子你offer 50萬,最後估價出來是47萬,相應的現金溢價(COV)就是三萬。所以agree的價格高過估價,就付差額三萬。反之,就不需付COV。
問:噢 明白了 現在感覺好複雜了 那OTP之後曉得了價錢就必須買了?
答:不是必須買。按照現在的規定,出OTP之前,buyer要付給seller一筆錢(一塊到一千塊之間,最高一千,market practice也一般放一千)。如果給了這筆錢,最後buyer放棄exercise option,這筆錢就歸seller所有。當然,你可以選擇給一點錢,出option,做估價,看估價出了再決定買不買,前提是雙方都同意即可。
問:還是不明白,對賣家好還是不好啊?假如我要賣我的HDB,我先提出賣得價錢,再向政府要求估價?是這樣嗎?
答:好和不好都是相對的。現在的新流程就是:雙方先商定一個價格,buyer付一筆定金給seller,出otp,然後做估價。估價出來如果buyer放棄購買,定金歸seller。估計新政策之後,定金方面,buyer會要求減少,不一定願意付一千,以規避潛在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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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于網友Levy恬恬,WIlliamKKK)
關鍵詞:新加坡HDB買賣程序最新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