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新加坡法院對一名在地鐵上打架的男子處以罰款5000新幣的判決,而在三天前的11月22日,與他互毆的另一人則被判處15個月的緩刑。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的歐南園站。一名26歲的男子上車後,在地鐵行進途中認爲一名17歲的少年在瞪自己,于是上前與其理論,並揮動“鐵拳”打中對方臉部。隨後,一場“拳王爭霸賽”在車廂裏拉開帷幕……只見白衣男子不斷出手,西裝男勉強擋下一拳,隨後又被緊接著的一拳擊中臉部,痛苦地抱住頭部。背景裏,乘客們紛紛走向車廂另一端,以免被“拳賽”禍及。白衣男子頗有專業風範地拉開腳步,繞著對手移動半圈,虛晃一拳吸引住西裝男的注意力,然後一腳撩向對方膝蓋,偷襲得手。似乎察覺到一時難分勝負,二人停止了打鬥,但仍維持著戒備,沖著彼此說了些什麽。乘客們則淡定地有序撤退。兩名男子雖未繼續打鬥,但是現場氣氛看起來還有些緊繃。由于列車還在行進中,無法走開的乘客們都站在車門附近,靜靜看著他們……混亂中,有乘客按下了緊急按鈕,最終,地鐵的工作人員爲二人提供了治療並報警。想看完整版本的朋友可以戳這裏:(現場照片、動圖、視頻均來自Sure Boh Singapore)不少網友看到這場面,忍不住調侃:@安嘉納愛斯:新加坡版你瞅啥@VJGOGO:還挺專業 這是打拳擊比賽呢?@wqnmlgbwcnzz:要打去練舞室打@一個學渣:新加坡人挺有禮貌的,還知道給人家騰空場地@Lyna可樂不加冰:都是練家子的麽甚至有網友指出,他們打架打得像模像樣是因爲新加坡人人皆服兵役的緣故……@周西西周西西:哈哈哈不需要,新加坡男生都當過兵,基本的格鬥都有教過據悉,在地鐵上打架的二人中,被處以罰款5000新幣的人是先動手的26歲男子,而17歲少年則被處以緩刑15個月。有網友對此提出了疑問:@裕聞:最先動手的男子判處罰款5000新幣,而另一人15個月的緩刑。這是爲什麽?最先動手處罰還輕。事實上,緩刑的意思是緩期執行,如果在緩刑期滿前沒有再犯罪,原判決就不會執行。在新加坡,緩刑更像是基于社區的一種矯正行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