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新加坡眼原函照登網友匿名爆料,一來同情當事者遭遇,二來也爲警示更多讀者注意財物安全,小心防範入室偷盜。
我是去年11月入住某租屋的wp,房屋簽約是必須住滿6個月。
我在12月17日9:10AM與室友出門,于2:10PM到家,4:20PM再次出門前發現放在衣櫃裏的護照包裏,兩個月的房租700新加坡元和另一錢包300新加坡元于室內丟失。
我的室友,是比我前一天發現放在床上的錢夾中,1100美元和一張1000新加坡元丟失。而錢夾其他小面額(50,10元)卻在。
我們一共丟失了約3000+新幣,不算小數目了?!
做夢也沒有想到小偷會在我們調查監控的第二天白天,再次行竊!!
房東家4個攝像頭全天開著!而且是在新加坡!而且我們2點10分PM回家時候,我特意試了下房門,確定是鎖著的,才開的房門(可以看監控我的舉動)。
房東說,需要時間調查監控,再讓我們報警。後來監控裏發現的確有人進入我們的房間,才在18號晚上,報警讓警察介入。
而我室友丟錢時間段之前,樓道有斷電,房東說可能攝像頭沒有記錄。
因爲事情太蹊跷,房東不給我們看錄像帶,CCTV錄像只有30天的時間,在我們多次走訪警察局,甚至給議員發郵件的情況下,警察才在1月9號上門調查,並取走錄像帶。
▲就類似這樣的記憶卡
房東只拷貝了有嫌疑人的那段錄像給警察。至今還未有案件進展。
我們走訪警察局,警察說
- 新加坡的盜竊案其實很多,要按照丟失的財産金額來順序破案……
- 如果錢被賭掉了,花掉了,那金額不一定會追回。
想想就很憋屈,錄像帶裏都記錄是誰做的,我們卻只能眼睜睜看它洗掉不能看……
所以從12月18號報警,一直拖到1月9號才正式介入案件……
這件事讓我們深刻了解到,再光明的地方也有陰暗的角落吧……
而且一想到有人能隨便進出我們的房間……,我們兩個女孩子睡覺都不安穩了!想知道:
- 小偷是公民或者外籍勞工兩種情況下,會有怎樣不同的處罰?
- 最終能否知道到底是誰犯下的罪?害的我們在異國他鄉遭受精神和財産雙重損失的折磨。
- 我們的財産能否以別的形式追回?
- 我們能否上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失?
另外告誡大家(重要的話說三遍)
- 千萬別放現金在屋裏!千萬別放現金在屋裏!千萬別放現金在屋裏!
- 不是你自己家,攝像頭沒有用處。不是你自己家,攝像頭沒有用處。不是你自己家,攝像頭沒有用處。
明天就是我的錄像帶洗掉的時間了……
最新進展:警察要調取我丟錢的護照包上的指紋DNA,作爲最後的Resort。
關鍵詞:在新加坡租房被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