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第一天,又現奇葩事!新加坡一名律師,知法犯法,以查案爲借口向已婚女下屬行非禮之實,雖然後來和當事人達成和解,但律師公會饒不了他,等待他的最下場,或許是吊銷律師執照並除名。
這位名叫阿坦的44歲律師,已有20年從業經驗。三年前的7月4日,他約28歲的已婚女下屬一起去位于巴慕樂彎的貴賓酒店查案。
案情事關英國籍的國際極限跑車手米基托維奇,2011年的5月,在貴賓酒店的大廳,踩到一灘水後摔傷,要向酒店索賠326萬。阿坦作爲米基的代表律師,要去酒店取證。
取證就取證吧,這阿坦整出一堆幺蛾子~
1)讓女下屬和他假扮成情侶,去酒店開展調查工作—-“福爾摩斯”開始上身!
2)在酒店吃午餐的時候,建議訂房,以免惹起酒店管理層的疑心—-這麽資深的律師,爲公義而戰,是不是想多了?
▲酒店大堂
3)不顧女下屬反對,私自到櫃台訂下房間—-這麽大手筆浪費錢,真的很有必要嗎?
4)兩人又到二樓查看是否有漏水的地方,使得地面濕滑—-有人要問了,明明事主是在酒店大廳跌倒的呀,爲啥要去二樓?因爲把女下屬诓到二樓,就能順勢給她房卡,讓她在房間等在外面繼續調查的他了。
5)阿坦進房後,二話不說鎖上了門,說得呆在房裏,免得酒店懷疑他—-真把自己當私家偵探了!
6)本性大爆發,開始對女下屬動手動腳,表達愛意,要求發展婚外情。
7)在門口用身體擋住要掙脫離開的下屬,更用下體非禮她。
▲示意圖
8)擔心自身安全的下屬假意答應婚外情後,要求離開。阿坦強抱了她幾次又索吻,揩足了油才准她走。
9)坐車回公司的途中,阿坦再次和下屬重提搞婚外情的事,還強迫她牽手—-不曉得當時的下屬,是不是很無語。
反正女下屬事後焦慮了好幾天,連班都不敢上了。6天後,她電郵阿坦辭職,順便把內容用密件的方式,抄送了所有同事。
幾天後,女下屬選擇報警,阿坦以非禮等三項罪名被指控。終于到了11月,他以賠償3000元的代價,達成了和下屬的和解,她的控狀也撤銷了。
以爲事情就這麽結束啦?那你就圖樣圖森破了。作爲主持公義的律師,行出這樣的非禮事實,律師公會可不能輕饒了他,覺得他非禮下屬,行爲嚴重失檢,實在爲律師專業法令所不容。
在經過審判庭裁定後,指出針對阿坦的三項指控全成立,要將他移交到三司特別庭等候處置。那意味著,阿坦可能逃不掉以下處罰:輕則被譴責或罰款;重則暫時吊銷執照,甚至除名。
阿坦表示很不平,說了以下幾點冤屈:
訂客房是查案的必要手段(言下之意大家別想歪了)他對包括女下屬在內的所有女性,都毫無興趣至于她的指責,也並沒有人可以證實給她3000塊錢致歉,完全是聽了自己律師的忠告,息事甯人
連道歉信的內容,也都是總檢察署口授的
審判庭當場打臉:
- 女下屬對事發經過交代得很詳細,還以密件抄送了同事—-要不是真事,她至于這樣自毀名聲嗎?
- 上面提到的那封道歉信,明明就是阿坦自己草擬的。
好吧,提到新加坡的奇葩律師,阿坦可不是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