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一名新加坡國立大學(NUS)學生認罪!他曾潛入前女友家中,求複合失敗後企圖勒死女生!

5月10日午夜左右,這名男生從窗戶潛入前女友臥室,並送女生玫瑰花,求原諒要求複合。遭到拒絕後,男生把女生的頭撞在牆上,隨即又將雙手放在對方脖子上要勒死她。
女生反抗,尖叫,掙紮,男生才放手,隨後男生將拇指緊緊地按壓女生的左眼,導致左眼流血不止。
女生隨後恢複意識後,勒令男生離去,男生道歉後從臥室爬出住宅。
女生的母親發現傷情後,立即進行了報警。
經過檢查,醫院診斷女生左眼受傷流血視力模糊,批准3周醫療病假。除脖子上的一些傷疤,無其他永久性傷害。
在新加坡,故意傷害罪可判處最高兩年監禁,最高罰款5千新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