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力部、教育部聯合宣布,從8月10日晚上11時59分起,所有不在指定設施履行居家通知(Stay Home Notice)的入境者,都必須佩戴電子追蹤器。根據三部門聯合發布的文告,以上規定適用者包括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長期准證持有者、工作准證持有者和其家屬在內的所有入境者,只要是在指定設施以外的地點履行14天居家通知,期間都必須佩戴電子追蹤器。12歲及以下的入境者則可豁免。這些入境者,將在順利通關後收到電子追蹤器。他們一抵達住處就必須啓動追蹤器,否則當局將跟進了解他們的位置,提供技術支援,或在必要時采取執法行動。另外,當局還可能將一些信息發送到追蹤器,佩戴者須及時地回應。任何人若嘗試在居家通知期間離開住所,或者篡改器材,當局將會立即接獲通知。
當局表示,追蹤器不會儲存任何個人資料,也不具備錄音或錄像的功能。它是采用GPS以及4G和藍牙信號來判斷佩戴者是否在住家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