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在外,戴好口罩變成了一個像穿好衣服一樣的日常行爲,是必須遵守的一項法律要求,也是對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的保障。在新冠病毒暴發期間,一名男子因不滿安娣摘下口罩擦臉,脫下自己的口罩朝她咳嗽、狂噴洗手液,在前日(9月23日)被判坐牢。
(圖源:pixabay) 4月20日早上8點鍾左右,這名大叔(Tan Shiaw Wee,47歲)在武吉巴督西6道的 昇菘超市門外的提款機取錢。當時,這名安娣(Ng Poh Wei,52歲)正站在超市門口爲顧客量體溫,就站在大叔旁邊,隨後不經意地摘下口罩幾秒鍾擦臉,誰知因此埋下了“禍根”。 大叔目睹這一幕後心生不滿,大聲責罵安娣,還拿起桌上的洗手液朝她臉前狂噴好幾次才離開。臨走前,這位耳聰目明的大叔還聽到安娣說要把他的樣子拍下來告訴警方,又倒回頭找安娣“算賬”,故意脫下自己的口罩對她咳嗽。 (圖源:Pixabay) 法官指被告把小事化大,行爲“相當荒謬”,而且非常不幸的是他讓“一點小事”影響了他。 大叔共面對三項指控,他在7月28日承認了兩項罪行,包括抵觸騷擾法和新冠臨時法令,其余一項使用暴力的罪名在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被判坐牢五周。 根據新冠臨時法令,初犯者可被判處最多6個月的監禁和最高1萬新幣的罰款;再犯者可被判處最多1年的監禁和最高2萬新幣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