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從11月4日起,建築業、海事業和加工業的康複客工無須進行每14天定期輪檢。 二、先前的隔離時限是,康複150天內的客工,如果身邊出現新確診病人,無須再次被集中隔離。現在把期限延長至180天內。 三、衛生部將密切觀察4月16日之前發病的康複客工,定期讓他們接受聚合酶鏈式反應檢測和血清檢測,看抗體是否逐漸消失及他們有無出現再感染;如出現抗體消失或再感染,就必須恢複定期檢測。 四、爲謹慎起見,發病之後90天以上的康複客工,如果出現類似急性呼吸道症狀,仍須做冠病檢測。 五、以上措施的對象是康複客工,從未感染冠病的客工仍須定期做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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