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光,秀才娘,騎白馬,過蓮塘,蓮塘背,種韭菜,韭菜花,結親家,親家們前一口塘,養的鯉母八尺長——-”
新加坡大會堂的舞台上,一群熱愛客家文化的歌者,唱起了這首大家耳熟能詳客家童謠,站在台上前排側面的,正是當年倚在祖母身旁,跟著祖母學唱歌謠的妹妹。伴隨清脆悅耳的歌聲與輕盈的舞姿,讓我不經意墮入時光隧道,夢回兒時,想起與祖母共度美好時光的點點滴滴~
遙記小時候,我們的住家店屋前有一長長的走廊,也就是所謂的“五腳基”。每當晚飯後,祖母會和我們一同坐在五腳基的小藤椅上,手持葵扇,一邊散風,一邊逗著只有三歲大的芳妹朗誦“月光光,秀才娘……”
當時我們並不了解這歌詞的內容,也不知道這首歌謠在客家山歌中的地位,只是有口無心,也跟著念就是了,但總覺得琅琅上口,不一會兒就念熟練了。祖母還會拉著妹妹的小手掌,一邊拍手一邊念。
▲我的祖母
坐在五腳基,可以清楚看到挂在天邊的明月,我們一邊朗誦,一邊目視著天邊的那輪明月,那皎潔的月光,就是歌詞中的月光光吧!當時我們幾個小毛頭是這麽想的。
對神明特別虔誠的婆婆,相信月亮裏有月神,我們只能仰望,絕不可以用手去指月亮的,因爲這是對月神的不敬。
祖母除了教妹妹唱《月光光》,還會講很多唐山以及過番的故事。讓我感動至今的,莫過于我們的小姑姑留在梅縣鄉下當童養媳,一輩子骨肉分離的痛苦經曆。
祖母一共育有五名子女,全都在新加坡出生,卻陰差陽錯,把小姑姑留在中國。每當談到這,祖母都會雙眼泛紅,閃爍著淚花。 “哎!都怪自己沒用,沒能力照顧她,把她一個人留在唐山。”此時,難免會一聲長歎,帶著無限感慨和深深的歉疚。
當年祖母帶著爸爸,大姑姑,小姑姑從新加坡回唐山認祖歸宗,耕種田地,並讓爸爸在也那兒受教育,而曾祖父母、祖父則繼續留在新加坡謀生並照顧二叔,當時小叔叔還沒出世。
爲了三餐溫飽,祖母不得不每天拖兒帶女,還背著年僅兩歲的小姑姑上山砍柴, 下田種地,還經常得讓小姑姑一人在樹蔭下睡覺。
▲祖母一輩子喜歡穿斜襟衫
衆親友見了,你一言我一語說祖母的不是:“山上豺狼虎豹,該爲小孩的安危著想,小孩被老虎叼走,看你怎麽向公婆交代呀?”
她們還紛紛給祖母出主意,幫小姑姑介紹好婆家,而且還是祖母的的遠親。祖母在無計可施之下,最終忍痛答應了這門親事。祖母說:“給人當小媳婦,總比被老虎叼走好啊!”于是,年僅三歲的小姑姑,走上了祖母當年的老路,當了童養媳。
把小姑姑許給人當童養媳不到三年,日本鐵蹄入侵中國。在新加坡的太婆太公托“水客”(來往中國與南洋之間做小買賣或幫人托運物品的人)催祖母趕
緊把孩子帶回新加坡,可是小姑姑已是他人的童養媳,無法隨祖母回到她的出生地新加坡了。
從此一別,幾乎半個世紀未能相見,這是祖母始料不及的。祖母一輩子忍受骨肉分離的煎熬,也該是她一生中最痛苦的憾事了!
▲祖母和爸爸及大姑姑
其實,祖母的內心是一直牽挂著小姑姑的:逢年過節,祖母都會促父親給唐山寫信寄錢;唐山親友來信,父親也一定會念給祖母聽;當有水客到訪,婆婆便不停地打聽小姑姑的近況,並托他們帶衣物、豬油、風油、萬金油及洋參等給小姑姑及鄉下的親人。
當年祖母也曾想設法讓小姑姑來新,或自己回鄉探望,但因當年政治的因素,中國和新加坡沒有外交,新加坡更不准人們擅自回中國。凡是擅自回中國的青年,將等同放棄居留權,難以再回返本地。
在上世紀60年代初,父親千辛萬苦通過各種管道辦理到返鄉的護照,得以回鄉探望當了童養媳的妹妹和衆多的鄉親父老,還要想方設法申請讓小姑媽回返新加坡,但最後還是無法如願。
祖母直到七十高齡,才有機會在母親及大姑的陪同下,回中國見小姑姑一面。但這時候的小姑姑已經不再是當年活潑可愛的小女孩,而是名中年婦人了。
▲祖母晚年的證件照
聽媽媽說,祖母與小姑姑見面,兩人相擁痛哭良久。過後是默默讓小姑姑埋怨一番,盡量讓她宣泄積壓心中多年的怨氣與痛苦。
祖母最終得到了小姑姑的諒解!祖母也總算了了心願,放下了多年來壓在心頭上的大石。其實小姑姑也早已結束了童養媳的那段婚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當年祖母抱著芳妹教我們唱《月光光》,或許就是在想念著遠在中國梅州鄉下的小姑姑了吧!想到這兒,不禁雙眼濕潤了!
台上的歌聲把我的思緒帶到了遙遠的年代,那一幕幕親人漂洋過海,曆盡苦難,曆盡骨肉分離的痛苦年代。祖母與小姑姑就是那年代經曆了無數苦難,飽經滄桑的堅強女性。
知多一點:《月光光》是一首閩粵傳統兒歌。 此歌具有許多版本,客家和潮汕等地又各有唱法。有興趣了解不同方言版本歌詞的,可以點下圖放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