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法律出了名的嚴厲!
旅客攜帶有少量毒品(如海洛因)進入國境也足以被判死刑。而犯上謀殺罪及叛亂罪,亦有機會被該國法務機關判死刑。
然而,也正因爲大家都知道新加坡的法律嚴厲,近些年來,觸犯死刑的人還是比較少的。根據相關數據統計,2009年,死刑案例5宗,2010年,死刑案例0宗,2011年死性案例4宗。
而今天,一名新加坡男子被宣判死刑!而死因則是因爲6500新幣的誤會!
【案情回顧】
被告是一名53歲的男子,在芽籠非法經營娼寮,35歲的死者則是一名龜公,這兩人是屬于同一個私會黨的成員。
而在案發的前一天晚上,被告認定死者趁他睡覺的時候從他口袋內偷走了6500元新幣,于是就叫死者前來,隨後拿起一支長40公分,重約1.5公斤的鐵制啞鈴攻擊死者頭部!
當時,男子幹案後還曾經試圖隱瞞罪行,對警員和救護人員謊稱他發現程宏偉倒在路旁,擔心程宏偉被路過的車子撞,所以才把他拉入前院。
死者生前被送往醫院搶救,可是經過一個星期的努力,依舊不見起色,男子臨終前還否認自己是小偷!
後來檢控官表示,死者的頭部至少被擊中10次,而且在他失去了知覺之後,男子依舊使勁攻擊他。
而在辯護過程中,男子的律師曾以“在留醫時感染支氣管肺炎去世”、“被告在案發時服用了安眠藥和咳嗽藥水,情緒亢奮,打了死者頭部兩下”爲由辯護,但專家則表示,這種攻擊的程度之下,死者是不可能活命的!
如今,法官下判表示,所有證據和死者的傷勢都顯示,被告出手殘忍。而且死者身材較小,又沒有武器,但被告仍繼續狠狠地用鐵杆攻擊他,因此判他謀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所以說,沖動是魔鬼,因爲6500新幣的誤會,導致自己被判死刑,那可真的一點都不值得。如果你是一名容易憤怒的人,那麽請在你做每一件事情的時候,都想想對應的後果,凡事三思而後行,避免犯下這種後悔也沒用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