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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近沸沸揚揚的新加坡“第一家庭”糾葛裏不難發現,不但律師處處有,且都是大牌,動辄某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那麽問題來了:
Q
李家周圍到底有哪些律師?
1,李光耀、弟弟李金耀和柯玉芝本人
1955年,從劍橋學成歸國的李光耀和柯玉芝,並李光耀弟弟李金耀,創辦了李與李律師事務所。要知道,李金耀當初立志讀法律的時候,大哥李光耀雖然工作忙碌,還是面授了不少機宜,堪稱弟弟事業的領路人。2003年,他就因癌症過世了,是創業三人中最早離開的。
▲李與李事務所頁面上三人圖片
2,林學芬
事件焦點之一的林學芬,是騰福律師事務所 ( Stamford Law ) 的創始合夥人。後來,騰福律師事務所和美國律師事務所 Morgan Lewis 合並,更名爲Morgan Lewis Stamford LLC 。就在去年,林學芬獲頒“律師界奧斯卡”錢伯斯終身成就獎。
身爲新加坡著名經濟學家林崇椰的女兒,她從小受的家傳自然非比尋常。1980年,她以最好的雙優成績,獲得劍橋大學法律一等榮譽學士學位,隔年就與李顯揚結婚了。
這位工作繁忙的專業女性,婚後生育了三個兒子,還有閑暇發展編織的興趣愛好,作品還獲選參加美國和日本的全球大獎賽,精力也太充沛了吧!
這次李家爆發爭端以後,林學芬及時宣布已經卸下所在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身份。
3,文達星
Davinder Singh (文達星)曾經是李光耀的私人訴訟律師,幫李光耀贏得過政治生涯中各種重要的訴訟,也控告過不少外媒。
曾擔任過大巴窯集選區議員的文達星,是新加坡律政界頭一塊牌子,德尊(Drew & Napier)律師事務所的總裁,可見文達星的“老行尊”地位。他在1997年就獲委任爲高級律師,也是第一批獲得這個相當于英國女皇律師殊榮的資深律師之一。
李光耀去世以後,文達星律師曾一度代表李顯龍,還參與了著名的李顯龍告鄞義林案。2016年12月,文達星出任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簡稱新仲)董事局主席。
這一次李顯龍發表的宣誓聲明,就是由Drew & Napier撰寫的。
4,黃魯勝
李顯龍此前的私人律師,今年64歲的黃魯勝(Lucien Wong),曾經是新加坡著名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Allen & Gledhill)的主席和資深合夥人。今年1月,他成爲新加坡獨立以來的第九位總檢察長,任期3年。
李顯揚公布的文件中,也提到了黃魯勝是李顯龍的私人律師。
5,柯金梨
她是柯玉芝的侄女,爲人較爲低調,曝光很少。早在1978年,柯金梨就到姑姑的律師事務所打工,至在那裏工作39年,已是管理合夥人了。
▲李顯龍(左4)與柯金梨(左5)出席李與李律師事務所60周年慶
這次李家糾紛的一個細節,就是李顯揚說引起糾紛的李光耀第7份遺囑,和前6份一樣,都是柯金梨幫忙訂立的,她已公開否認這一說法。
柯金梨還在MapleTree(豐樹)擔任職務,網站資料顯示,她的職位僅次于主席曾蔭培。
6, 知知拉惹& 維克拉惹父子倆
這次給李顯揚、李玮玲起草最初那份6頁聲明指責李顯龍的,是Rajah & Tann事務所。這個著名的律師事務所,當年是由新加坡左翼政黨社會主義陣線“元老”之一 知知拉惹(T.T. Rajah)創辦的。
他的兒子維克拉惹(V.K Rajah )之後擔任過事務所的管理合夥人,也曾任新加坡的總檢察長,繼任者正是前面提到的黃魯勝!
▲V.K. Rajah
7,尚穆根
現任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1984年才從國大法律系畢業, 1988就被委任爲高等法庭的高級律師,是新加坡法律史上最年輕的高級律師之一。
▲尚穆根
曾和黃魯勝同是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自爆當律師的年薪高達800多萬新幣,自甘減薪到200多萬從政,完全是出于服務大衆回饋社會的考量。
從李玮玲曝光的郵件來看,尚穆根和她還有不錯的私交,可以“勸得動她”,看來和李家關系相當不錯。
李家糾紛的“戰火”最新延燒到尚穆根身上,是因爲李顯揚質疑身爲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不應該參與處理故居的委員會,因爲這會有“利益沖突”。
尚穆根立刻回擊—-如果李顯揚覺得有23年法律界從業經驗的我,在工作中有“利益沖突”,大可以發律師來告啊!
同時他也指出,政府有更多爲國爲民的事情需要處理,大多數新加坡人都已經“惡心、厭倦”了這些無窮無盡、毫無根據的指責。
感覺李嘉一場家庭糾紛,牽出了全國的律法界大佬,個個都是厲害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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