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的時候,在碧山一家商店中,有一男一女走進了商場偷東西,而且還把架子上的多樣物品一掃而光,後來他們的行爲被電眼拍攝下,店主怒貼他們的相片在店鋪。
從網絡上的視頻可以看出,這兩名小偷在短短不到5分鍾的時間內,不慌不忙地把一疊疊的塑料袋從架上取走,再塞進預備好的手提袋,若無其事離開零售店。
本以爲天不知,地不曉~
卻沒想到這偷竊的過程都被店主的電眼拍攝到了!
于是店主就憤怒地把偷竊人行竊畫面打印出來,直接貼在店門……
可是沒想到這麽一貼,沒有讓網友們感到同情,反而被指責店主的這個行爲“不尊重”小偷……
更誇張的是,還有一個40多歲的安哥直接來到他們店鋪破口大罵,說他們這樣的行爲是對小偷的“不敬”,還說要報警舉報他們……
心疼店主3秒鍾~
不過有刑事律師則表示,只要證據確鑿,業者就能把小偷照片張貼店門,促請街坊捉人,這個做法完全合法。
“這好比懸賞的做法,是古老的做法,也具有深厚的法律曆史……業者甚至可以把小偷照片放上網。”
他也鼓勵人們,指出這麽做能讓小偷羞愧,起到阻遏作用。
所以大家還是不要罵錯人好了~該罵的人不是店主是小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