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母親能想到,自己到醫院引産下來的孩子,會被護士救活送人!得到真相後孩子生母不但討不回孩子,找當地衛生局、計生委和公安局也均碰壁。
這起離奇事件經央視《焦點訪談》報道後,8人被追刑責。護士梁曉華被內蒙古赤峰市中級法院以拐騙兒童罪判刑2年。
奇案:女子到醫院引産,男嬰被護士救活送人
2013年4月,家在內蒙古赤峰、剛滿18歲的女孩麗麗(化名),發現自己懷孕了。因爲年幼無知,直到2013年11月5日,她已經懷孕35周多後,才在哥哥的陪同下,到赤峰生殖健康專科醫院産科做引産手術。麗麗引産很順利,出院清單上還寫明有20元處理死嬰的費用。
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這個被引産的孩子,居然被救活了。
産房護士梁曉華供述稱,引産手術前,她給麗麗做了內診。根據經驗判斷,她覺得引産的孩子有活下來的可能,因爲她做實習護士時見過大月份引産的孩子活産的例子。
麗麗進産房前,梁曉華給表哥溫某打電話,說如果他想要個孩子,就到赤峰來,溫某問她是男孩還是女孩,她說還沒生下來,不知道。溫某事後交代,“我和妻子結婚多年沒有小孩,一直想抱個孩子,也和表妹提過。”
當天中午12點,梁曉華配合兩位醫生給麗麗做引産手術。麗麗引産下一個男嬰,膚色蒼白、沒有呼吸、沒有生命反射,醫生認爲嬰兒已經死亡。梁曉華把孩子裝進塑料袋,放在儲藏間專門存放醫療垃圾的袋子裏。
後來,梁曉華聽見有孩子的哭聲,就把孩子從塑料袋拿出來搶救。她親自給孩子吸痰、吸氧,結紮臍帶,還給孩子喝了些葡萄糖水,在儲藏間找了一件其他産婦落下的嬰兒服給孩子穿上,放在産房的嬰兒輻射台上,孩子一會兒就睡著了。
溫某得知男嬰被救活,立馬和妻子劉某乘車趕到赤峰。梁曉華稱,表哥要給她錢,她沒要。下午4點,梁曉華把表哥表嫂領到産房,將男嬰抱走。
醫院的清潔工張某證實,“醫療垃圾死嬰的處理本應護士裝在垃圾袋後通知我去取,由我在交接表上簽字。但一般都是護士替我簽。當天,梁曉華沒有通知我去取死嬰。”
過程:孩子要不回,母親找媒體曝光
事後麗麗感慨,如果不是一位有正義感的村民報案,她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還活在世上。兩天後,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公安局雙勝派出所接到群衆舉報,稱當地居民溫某家有一名來曆不明兒童。
公安局經過調查,確定了孩子的來源和生母情況,同時請赤峰市紅山區分局協助調查。引産後的第三天,麗麗接到阿魯科爾沁旗警方通知,她引産的孩子還活著,現在在阿魯科爾沁旗。
11月10日,麗麗應警方要求,和哥哥、母親一起到300多公裏外的阿魯科爾沁旗公安局,配合警方做了筆錄,並做了DNA親子鑒定。
引産下來的孩子居然被拐走了,麗麗和家人去醫院討說法。但到了醫院,醫院院長堅持稱孩子不是被拐走的,而是被一名護士抱走的,送給親戚了。筆錄錄完後,警方沒再給麗麗答複。他們去公安局問,辦案警官只透露,孩子在當地一個鎮上。
麗麗說,這時她發現警官的態度有了明顯的變化,之後再打電話發短信,警官都不回複了。麗麗只好和家人找赤峰市衛生局、赤峰市計生委,還到赤峰生殖健康專科醫院所在的紅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報案。麗麗說,單位之間相互推诿,公安局不予立案。
19日上午,張某等人向麗麗送達不予立案決定書,麗麗申請行政複議。12月26日,局長辦公會討論,作出維持原不予立案決定的複議意見。麗麗在接到複議決定後感到不能接受,投訴到央視《焦點訪談》。2014年1月6日晚,《焦點訪談》作出報道。
判決:護士被判拐騙兒童罪
引起輿論關注後,1月8日,護士梁曉華因涉嫌拐騙兒童罪被赤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公訴至赤峰市紅山區法院。麗麗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梁曉華賠償醫療費2萬元,交通費、律師費8萬元,精神撫慰金20萬元,撫養費、教育費80萬元,共110萬元。
法院一審認爲,梁曉華身爲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采取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在監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引産存活的嬰兒送與溫某撫養,使嬰兒脫離監護人的監護,這種行爲侵犯了麗麗與引産嬰兒的親子關系和引産嬰兒的合法權益,已構成拐騙兒童罪。
法院以拐騙兒童罪判處梁曉華有期徒刑2年,但不承擔對麗麗的民事賠償責任,理由是這不屬于因梁曉華拐騙兒童的犯罪行爲造成的直接損失。
宣判後,梁曉華和麗麗均不服,分別上訴。梁曉華的上訴理由是,她的行爲不構成拐騙兒童罪,請求改判無罪。
2014年10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2017年5月25日,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石某等4名公安領導被判玩忽職守罪,赤峰生殖健康專科醫院鄭某等3名醫院領導被判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但均免予刑事處罰。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
網友們也分成了兩派
很多人譴責這個母親
孝莊:
你不要了的孩子別人要還不行麽?
我愛我家:
現在的孩子十八歲了還叫年少無知?懷孕都快生了還去引産?等于是殺嬰好吧!一條生命被救活落到一個好人家不好嗎?
穎兒:
不管怎樣,我認爲這個護士是孩子的恩人,沒有她的話孩子可能就死在塑料袋裏了,他媽媽根本沒有資格要孩子,是她要殺死自己的孩子
也有冷靜的人認爲
護士這麽做確實是違法了
阿加加加加西:
這姑娘這種引産,就是打藥讓胎兒先死亡,然後把胎兒取出來,死亡懂麽?就算是救活了,算是醫療事故,沒通知家屬就把人孩子送人是拐賣,就跟你生完孩子,護士告訴你孩子死了,其實他偷摸把孩子送人一個樣。沒收錢就不叫拐賣了?
風間千景:
護士私自抱走孩子確實不妥。不要說什麽孩子是她自己不要了之類的話,女人有生或不生的權利。引産下來的孩子應該是死的,但生下來沒死就是個人,不是一件物品。護士如果想要孩子,應該和孩子生母溝通,如果對方同意,最好按照正常程序辦領養。
領導說了,
您點一個,
小編的工資就漲五毛!
這5篇文章你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