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看到朋友轉發了一篇新加坡某微信公衆號關于一家翻譯公司的文章,點開之後令小編一個大驚從早到晚失色,小編實在看不下去了,趕緊寫了這篇文章,請大家評判,如果小編說的不錯,請轉發大家,以免真的找錯人!!!
以下爲第一個需要事實證明的原文:
事實:
首先,新加坡並沒有所謂的“新加坡法律協會”,而在今年2月份調整規定的Singapore Academy of Law 官方譯爲新加坡法律學會(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新加坡共和國大使館官網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gzrz/t585133.htm)
其次,受到的調整是在原費用上增加公證員律師(Notary Public)標識章(上圖)。而下圖才是新加坡法律學會認證章,所有在新加坡使用的中國文件翻譯公證,不需要以下這個原文提到的“新加坡法律協會蓋章認證”。
非常重要:兩種章有本質上的區別,辦理方式、使用用途和收取費用都不一樣。ICA申請PR、公民的資料只需要公證員律師的紅色緞帶標識章,不需要新加坡法律學會認證章!
而一些有經驗的讀者也在該文章評論中給出了關于移民廳所需文件的正解:
以上留言稍有些不准確和不全面:1、准確說法是:文件需要有資質的翻譯官翻譯加公證員律師公證,帶有公證標識。2、新加坡人力部(MOM)根本完全沒有必要爲翻譯件做以上公證!!!WP,SP,EP申請等,只需要本地專業的翻譯公司,在翻譯文件上簽上有資質的翻譯官簽名即可使用。
以下爲第二個需要事實證明的內容,有些讀者提出以下疑問:
事實:
關于中國駕照轉換新加坡駕照,
1、中國公證處的公證件是不被駕校接受的;
2、新加坡本地翻譯公司提供的翻譯件可使用,也不需要新加坡本地的公證。
讀完此文,希望你不要找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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