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密友”宣稱攜271萬新元過海關被捕,45歲女商人爲“贖人”,往訪新馬兩地10次,三個月被騙走110萬元。
這名受害者是45歲女商人格蕾絲(假名),她是一名印尼華僑,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在本地經商已有10年,與丈夫離婚多年。
她說,去年8月與52歲“男密友”李先生交換面簿後,多次相約出門。
“他稱是加拿大華人,在馬國有生意,認識半年後,他稱有意到本地加東一帶買房子,並移居過來。”
2017年2月深夜11時,格蕾絲忽然接到“男密友”的來電,稱他攜200萬美金(約271萬新元)過馬國機場海關時被捕。
“他說帶錢來買房,但抵觸條例,被關卡人員扣留,並要我聯絡移民廳及大使館。”
接下來兩天,“男密友”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之後又忽然接到來電,對方稱已尋求“聯合國”人員的協助。
“‘聯合國’人員撥電給我,指李先生洗黑錢,但可以用外交勢力幫助,不過問題棘手,需要25萬元美金(約33萬9000新元)處理。”
格蕾絲表示,她起初推脫,但爲“贖人”,因此答應對方到馬國吉隆坡見面,對方還派了助手接她。
“我抵達後,在會議室與對方見面,他展示李先生的行李及內部的美金,說需申請兩張證書擔保才能救他,一張證書需要30萬美金(約40萬7000新元)。”
最終,格蕾絲2017年2月至5月,前後乘飛機或車子進出馬國交涉10次,包括吉隆坡和新山,前後交了110萬元“救友”。然而,對方需索無度,而“男密友”的釋放時間又遙遙無期,她起疑並在6月報警。
來源: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