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新加坡一直嚴于治理貪汙受賄等行爲,可即使是這樣,依然還有人利用自己的職權來爲自己謀取私利,接下來要說到的這位便是:
宏茂橋市鎮理事會的前總經理Wong Chee Meng,58歲,涉嫌從兩家建築公司的董事收取總價值10,7000新幣的賄賂,于今天被正式控上法庭。
涉及行賄的兩間公司分別是19-ANC和19-NS2私人有限公司,而公司董事Chia Sin Lan也在這一案件當中被控行賄。
其中,Wong Chee Meng涉嫌在2014年到2016年間,前後多次收取賄賂10,7000新幣,將面臨55項指控。
據悉,Wong Chee Meng在工作中爲對方公司謀取利益,也以各種方式來收取賄賂,包括KTV等娛樂場所的消費、手機賬單、免費餐飲等。他還通過Chia Sin Lan來爲自己的兒媳安排工作,而薪水由Chia的公司支付。除此以外,他還要求Chia將錢彙給自己海外的情婦。
他們面臨的每一項指控,都將可能帶給他們高達$100,000新幣的罰款和/或7年的監禁。參與行賄的公司也將面臨$100,000的罰款。
(圖片來自:Yahoo)
更多更全新聞,盡在Nestia
文章系NESTIA原創,如需轉載,請聯系後台。
點擊“閱讀原文”,下載新加坡最大的一站式生活服務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