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因爲短租
被罰款的兩個中介哥們
估計要被冤枉了
因爲新加坡URA(建築局)
提議
(注意,目前只是提議)
公寓一年可以短租90天!
但是有一些條件要被滿足
其中最主要的一條就是
80%的公寓住戶要同意短租
並且要注冊租客的詳情
現在,URA已經把這個提議公布給公衆
讓大家來反饋這樣的建議是否合理
哪些房子可以被短租?
可以短租的房子爲私人公寓,分兩種:
沒有物業的公寓
此類公寓需要向URA直接申請
有物業的公寓
此類公寓需要征求所以住戶的意見
80%同意即可
爲什麽會有這個變化?
原來,Airbnb願意讓步了
並且表示配合URA的措施
這個讓步也是因爲最近發生的兩個中介
在AIRBNB短租被罰款6萬新幣的案件
但是,椰子預計
還有個原因就是想短租的公寓住戶
真的是不在少數
供需雙方都有意願,所以URA才會考慮
租多少天合適?
兩個條件要滿足:
每年每個公寓只允許租90天
每次最多可租給6個人
但是,80%的人同意才可以短租
這個要求倒是有些難度
畢竟,多數人買房都不是爲了短租
大家怎麽看?請移步留言區
是同意公寓短租,還是不同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