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虎毒不食子,可即使不是真正的親子關系,一個成年人也絕對不應該向小孩下手。
2015年1月17日,早上7點至8點間。35歲繼父與11歲繼子一同走進主臥室,而孩子的母親當時還在睡覺。
男孩上了床躺在母親身旁,而繼父也接著躺在男孩與母親之間。
然而繼父接下來的舉動讓小男孩感到十分震驚。繼父把棉被鋪在他們的身上後,便開始伸手撫摸男孩的私處,還引導男孩的頭靠近他的下體,迫使男孩爲他進行口交。
因爲害怕激怒繼父,男孩不敢將這件事告訴任何人。直到有一天,母親在他的練習本中發現色情圖片後質問他,男孩才承認,自己從9歲開始一直在遭受繼父的性侵。
母親憤怒了,立即報警,最終,這位繼父被判坐牢7年及3鞭。
有意思的是,繼父的律師在爲他辯護的時候說,男子自小就遭受性侵,所以誤以爲這類性行爲是正常的。
但網友們對這一理由並不買賬,認爲正因爲他從小遭受性侵,就更應該了解這種行爲會造成的心理傷害,怎麽會還以這樣的方式來對待繼子呢。
對于這樣的審判結果,你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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