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舉報他人違法,可自己卻被警方逮捕了,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
當時還在服兵役的22歲Muhamad Syafiq Bin Mohamad Shah,在買賣交易平台Carousell找到一份工作,聲稱能賺快錢。
他便聯系上Benson,事實上,Benson就是一個大耳窿,他需要雇人來爲自己追債。
在這份所謂的工作李,成功完成一單就能賺得$200新幣,Syafiq還爲自己爭取了一下,最後,以每單$250新幣的價格開始了這份工作。
在2017年6月29至7月3日間,Syafiq在武吉美拉(Bukit Merah)、康埔桦、宏茂橋、荷蘭弄、紅山(Redhill)、文禮、菜市(Chai Chee)、勿洛和淡濱尼等地執行催債任務,用各種大耳窿的慣有招數騷擾借貸人。
工作的這麽“努力”,薪水一定會很高吧!可Syafiq本應該賺得$5000新幣,結果他一分錢也沒有收到。
他多次向自己的雇主討要工資,結果屢屢失敗,于是這名“大耳窿跑腿”便在2017年7月5日那天報了警,希望能通過警察要到自己的薪水。
可是,在新加坡,幫大耳窿跑腿是犯法的!最後,Syafiq非但沒有要回工資,還被警方逮捕。
Syafiq的辯護律師說,他是因爲太天真了。可法官認爲他既然能與Benson談判工作薪水就表示他有一定的小聰明。他每完成一份工作還會拍照傳給Benson,這也表示他是有意識地在爲Benson跑腿。最終,5月21日,他被判坐牢16個月。
在這裏要提醒的是,千萬不要爲了賺快錢,就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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