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蟲劑除了用來殺蟲,它也有可能變成一種致命的武器?
2017年5月1日晚上8點左右,66歲的德士司機黃順金和另一名德士司機林俊財在港灣徑和直落布蘭雅路附近的交通燈區域起了爭執。
據悉,他們一開始還只是在車內沖對方大聲吵鬧,過後便下車理論。黃順金還順勢將車裏的殺蟲劑拿出來噴向林俊財,掏出打火機,邊噴邊點燃,導致林俊財左耳朵、臉頰、頸項都被輕微灼傷,部分頭發和眉毛也被燒掉。
黃順金的律師表示,他曾動過手部手術,因此手部的肌肉功能受到了影響,目前需等待相關的醫療報告,來確定案發當時,他的手部動作是有意的還是不受控制的。因此,這起案件被推遲到6月29日進行審理。
將殺蟲劑從車內取出,然後用打火機點燃,這一系列動作難道可以用一句“手部動過手術”來解釋嗎?這事兒你們怎麽看?
在新加坡,我們家裏也常常會用到殺蟲劑來滅蚊蟲,在這裏要提醒大家的是,殺蟲劑屬于易燃品,使用時一定要避開明火,否則會有燃燒爆炸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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