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在25點喜歡我,可能在61分喜歡我,哪怕我知道永遠也等不到,我還是喜歡你。
真好啊,還能遇見。
真無奈啊,爲什麽要遇見。
我以爲我可以嘴角一笑,眼神對視,過一秒,兩秒,撇開。
但是我連對視都沒有,因爲不敢。
我前幾天在地鐵站遇到她了,她還是很好看,卻又好像比以前更好看了。在人群中我真的一眼就認出她了,不知道這個能力什麽時候會消失。
她低著頭玩手機,我隔著幾個人望著她,不確定是否要過去打擾她,畢竟,分手的時候,她很堅決地告訴我:是你先放棄我的,所以請你以後都不要再來找我了。
她看著手機在笑,不知道是不是和以前一樣,看到可愛的貓貓狗狗了;或者是刷微博看到了搞笑的;再或者是和她現在的男朋友聊天。
我很聽話地遵守著她說的別再去煩她。
可是,這一刻,我覺得我真的好想過去擁抱她。
我往前走了一步,停住,假裝地鐵不穩,又退回了這一步。
我找她又能聊什麽呢,以前的我解釋不了,現在解釋了也沒用。是我先放棄的她,現在無論如何卻再也抓不回來了。
我看著她到站,出了地鐵。直到地鐵門關上,我想,我們就這樣吧。
我手機上至今的屏保都是她,她的指紋永遠可以解開我手機,她撒嬌生氣一本正經的聲音都成爲了我這一年來每天的鬧鍾。
她說我們刪掉所有聯系吧,她可能刪了我,而我一直沒舍得刪掉她。
又過了一站,我想,我要去見見她,我想看到她的眼裏快不快樂,想看她的心裏還有沒有我的位置。
我下地鐵,走到對面,往回坐。
擠著人群進去,爭分奪秒,真希望自己可以瞬移。
當我到她下的那個站,沖出去,像以往上班遲到一樣,兩百米沖刺,到了地鐵出口。
我愣住,我沖出來是爲了什麽,我能和她說些什麽,她應該到家了吧。
見不到,那還是不要見了吧。
轉身,還是要回到地鐵裏,還是要搭地鐵回家。
當我走進排著隊等著地鐵,卻無意中看到她坐在角落的一排凳子上。她低著頭,像是在擦眼淚,也像是受了委屈。
我著急地朝她走過去,第一句話就是問她:誰欺負你了。心想著一定要教訓他,還敢讓她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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