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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2個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前來新加坡的訪客,若事前沒有注射黃熱病疫苗,新加坡日後或拒絕讓他們入境,並把他們遣返回國。
這是衛生部有意修改傳染病法令條文之一,以確保新加坡這個全球主要的貿易和旅遊樞紐能預防和管控傳染病的傳播,保障國人的健康免受新興傳染病之害。
衛生部目前把剛果、巴拉圭、巴西、阿根廷和秘魯等42個國家列爲黃熱病流行的疫區。抵境旅客若過去六天曾前往這些國家,包括在當地機場轉機逗留超過12小時,舉凡年齡在一歲及以上須出示黃熱病接種證才可入境。
新加坡目前沒有任何黃熱病病例,但由于本地有伊蚊作爲病毒載體,黃熱病毒若傳入新加坡,可能導致黃熱病傳播開來並在本地紮根。
黃熱病、骨痛熱症和茲卡等病毒都通過受感染伊蚊的叮咬傳播。黃熱病患多數沒有症狀,若有症狀也相當輕微。症狀包括發燒、發冷、頭疼、肌肉酸痛、關節疼痛、食欲不佳及暈眩或嘔吐等。大部分人的症狀在三四天內消失,嚴重症狀者中約一半則會在七到10天內死亡。
但衛生部強調會審慎地行使拒絕讓訪客入境並遣送回國的權限。只有在當事人無法注射疫苗、無法被隔離或監察的情況下才可能被遣返。若當事人抵境時身體不適,當局不會立即遣返,而會讓當事人繼續接受所需的治療。
另外,那些與禽流感、伊波拉或中東呼吸綜合征等傳染病患有過密切接觸的人,若被評估爲受感染風險較低者,或能夠以通電話、傳短信或進行遠程視像會議的方式,讓當局監測他們的健康,而無需到特定醫院或診所檢查。
共七項擬議修改的法令條文還包括:與傳染病患或帶菌者近期有密切接觸的人,若經評估屬于較不可能傳播疾病的話,當局對他們實施的居家隔離令可能會較爲寬松。他們可在特定情況下出外,包括到特定場所上班等。
另外,極可能傳播病症者若沒有遵守隔離令或禁足令,當局將有權限制他們離境,也可選擇不逮捕,而用“強硬方式”限制他們的行動,但當局沒有進一步說明這些方式。
衛生部今天起爲修改傳染病法令進行公共咨詢,直至8月7日。意見征詢書今早9時上載到衛生部官網和民情聯系組網站(https://www.reach.gov.sg/)。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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