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微信朋友圈,各大網絡平台都被“劉強東性侵事件”刷屏。
本來是以爲無罪,甚至律師也表示劉強東99%的無罪,剛剛明尼拿波裏斯警察局發言人艾爾德(John Elder)在4日下午接受電話采訪表示,劉強東是涉嫌強暴重罪
劉強東當晚被捕照片首次曝光!左圖被警方佩戴手铐:
劉強東被逮捕的照片
明尼亞波裏斯警察局發言人艾爾德(John Elder)4日下午接受本報電話采訪表示,剛剛公布的五頁文件,是逮捕劉強東當晚的警察紀錄,警察接到舉報後趕到現場,受害者描述完成報告。
這份報告顯示,45歲的劉強東是以“強暴”重罪遭逮捕,從警方據報到場到完成報告,當地負責該案的警察都挂著隨身攝影機全程紀錄
警察接到性犯罪強暴(Criminal Sexual Conduct Rape,CSCR)的舉報到場,受害人報案完成後,警方發給了她報案的藍卡(blue card),同時也拍下現場及受害人照片,嫌犯遭逮捕後,轉送到亨內平郡(Hennepin County)監獄關押,此案進行調查時,警察隨身攝影機全程開啓。
艾爾德說,劉強東涉嫌強暴重罪,但仍從監獄無保釋放且回到中國的原因,是因爲他還未被控罪。
警方在報告中是以“609.342”的罪名控罪劉強東,根據明尼蘇達州的法律,609.342爲性犯罪五級中的一級重罪(Criminal Sexual Conduct in the First Degree)。
在美國,強暴到底多嚴重?
明州法律對于打擊性侵犯罪可以說是非常厲害了,劉強東這次恐怕真的掉到坑裏去了。
明州法律不區分強奸和性騷擾(或猥亵),而是根據性侵行爲的程度以及被害人的年齡把性侵害犯罪從重到輕分爲一至五級,每一級下再詳細列舉的行爲表現和構成條件,以及刑罰方法:
五級性侵:
又稱非同意下的性接觸(nonconsensual sexual contact )刑罰是一年以下監禁以及三千美元以下罰金,行爲表現一般是隔著衣服的觸摸,如果有試圖扒去對方衣物的行爲則危害等級要升檔。
四級性侵:
利用地位上的懸殊或工作上的便利對他人進行非同意下的性接觸,其刑罰是十年以下監禁以及二萬美元以下罰金,例如:
同居親屬之間的性侵、醫生對病人的性侵、按摩師對顧客的性侵、利用欺騙手段或下迷藥後的性侵、對身體上或智力上有障礙的人的性侵,甚至還有神職人員對信徒的性侵等等。
三級性侵:
是四級性侵的加強版,即在四級性侵的基礎上有強迫性性行爲的發生,三級性侵的刑罰是十五年以下監禁和三萬美元以下罰金。
二級性侵:
主要包括年齡差距三歲以上對十三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的性侵、使用武器強迫他人發生性行爲、對被害人造成了精神上或身體上的嚴重損害。二級性侵的刑罰是二十五年以下刑罰和三萬五千美元以下罰金,
一級性侵:
的刑罰是三十年以下刑罰和四萬美元以下罰金,此外一級性侵和二級性侵還有對應的最低刑期。
看來,這次劉強東事件遠遠比想象中的更加複雜,具體情況如何,還需要等待官方正式回應。
文/世界日報,華人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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