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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今年下半年實施的電動滑板車注冊工作,將延遲到明年初開始。
國會通過陸路交通(執法措施)法案,所有電動滑板車的車主明年起必須爲電動滑板車注冊,並在滑板車上張貼明顯的注冊標簽。
當局也制定新的安全規格,不符合規格的個人代步工具,2021年起將不能上路。
電動踏板車登記制度將于明年初實施,騎士將需提供個人資料,並申報電動滑板車符合當局所設的寬度、重量和最高行駛時速的限制。
這將讓當局在調查違規事件時,更容易追蹤到應當負責的騎士,同時也確保只有遵從條例的電動滑板車在道路上行駛。
完成注冊後,每輛電動滑板車都會被分配一個注冊號碼,以及一個注冊標簽,需將它貼在電動滑板車上。
注冊人也必須打造一個類似貼紙的車牌,並將它貼在電動滑板車的明顯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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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實施後,若使用未經注冊的電動滑板車,首次違例者可能被罰款最高2000元,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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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未貼上注冊標志和車牌的電動滑板車,則可能被罰款最高1000元,監禁最長三個月,或是兩者兼施。
當局將在今年底宣布更多有關注冊工作的詳情,以及注冊標志與車牌的最終設計。
除了公路安全,電動個人代步工具所引發的火患也受到當局關注。
自2016年以來,新加坡共發生超過80起涉及電動個人代步工具的火患。
爲加強電動器材的防火安全,陸路交通管理局准備規定所有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都須符合美國的UL2272標准,從2021年1月起,在公共路徑使用不符合UL2272標准的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將是違例的。
UL2272標准是由一家美國獨立認證公司制定,其中的安全規格涵蓋電池系統、電路系統及電子部件等。
目前,在新加坡售賣的電動個人代步工具約有一半都不符合安全標准。
雖然新標准能確保器材更安全,但獲取UL2272標准的認證相當昂貴,申請過程也比較費時。
明年7月起,商家將不得售賣不符合安全標准的個人代步工具。
而這些個人代步工具從2021年起,將禁止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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