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8點多新加坡警方接到報案
說是有人在位于義順81街的蘭景中學
(Orchid Park Secondary School)外面
發現一顆來自突擊步槍的子彈殼
警方趕到現場了解了情況
報案者當時在斑馬線
旁邊的人行道上行走
不經意間踢到一個金屬物品
于是撿起來查看
不看不知道
一看才發現這竟然是一顆子彈
彈殼直徑5.56毫米
通用于步槍
最爲常見的是M16和SAR21
于是他立刻報警求助
警方立刻封鎖了現場
對附近進行了地毯式搜索
現場圍觀群衆一度猜測
是有人開槍才留下的空彈殼
有一位叫卓楷哲的網友
當時路過了現場
並拍下了現場的視頻
發表到了facebook上
他說自己昨晚8點45分
在前往超市的路上
看見兩輛警車和四名警察
在蘭景中學外徘徊
警察當時四處搜索
並向他詢問附近停車場管理員辦公室
也往樹上、校園內等地方張望
卓楷哲說
他也看見幾位便衣警察在封鎖線內調查
“我看到其中一名便衣女警在地上搜索
應該是在收集指紋”
根據卓楷哲拍攝到的視頻畫面
蘭景中學外停著兩輛警車
現場除了身穿制服的警察外
還有幾位便衣警察
警方在馬路旁拉起了警戒線
馬路邊上也放了警示燈
他還說自己在警察完成調查後
走到了之前封鎖的位置
雖然沒有看見任何異樣
卻聞到了一股強烈的化學氣味
警方表示事件還在調查中
應該很快就會有結果
跟一些歐美國家不同
在新加坡私人持槍是違法的
必須是專業的人持有合法的證件
而且要用于合法用途
在新加坡能見到槍的場合
除了警察巡視的時候
就是工作人員開槍打烏鴉了…
不過禁槍再嚴格
也有一些不怕死的人搞事情
讓我們來看看都有誰
2004年的兩起銀行劫案
在2004年11月
一名男子企圖使用玩具槍
搶劫位于武吉知馬上段的Maybank
最後被警方開槍兩次
在同年12月
一名男子趁保安人員不在場時
進入西海岸的一家銀行
使用木板將門反鎖
並拿出小刀威脅銀行櫃台人員
搶走了37000多元新幣
搶銀行未遂
在2013年10月
一個男子帶著一把非法的空氣手槍
策劃搶劫位于義順的一家儲蓄銀行
但他最後因爲害怕臨陣退縮
並將槍支和其他裝備
藏在附近的幹式消防立管內
兩天後回去取物品時他被警方逮個正著
男子在承認罪行後被判坐牢5年9個月
以及鞭刑6下
文禮地鐵站搶當鋪案
今年7月底
光天化日之下
在文禮地鐵站外的ValueMax當鋪
竟然有人企圖持槍搶劫
事發當時
有一個包著頭巾的男子走進當鋪
掏出一把刀子和一把假手槍
威脅店員把現金和珠寶裝進
他事先准備好的袋子裏
當時店裏有一名經理和三名員工
員工嚇得馬上躲進了角落
而經理挺身而出嚴詞拒絕了他的要求
並說要立刻報警
劫匪情急之下聲稱要把當鋪炸了
往櫃台丟了一個“炸彈”之後
就帶著武器逃走了
“炸彈”被工作人員丟出門外
後來證實這個炸彈是假的
並且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
作案男子很快也被捉拿歸案
男子持槍搶劫38年後被捕
38年前的新加坡還沒有現在這麽安全
但也是不允許私人持槍的
一個叫蕭南盛的男人帶著一個同黨
當時持槍守在銀行外伺機搶劫
不料半途遇上巡警
雙方在五腳基展開生死搏鬥
蕭南盛的同黨當場被巡警開槍擊斃
他本人則倉皇棄槍逃命
最後躲到馬來西亞槟城
而且一躲就是38年
直到今年三月才在槟城被警察突擊逮捕
被捕後的蕭南盛
被押回事發現場重組案情
後來在還押的兩個月裏
身體狀況每況愈下
最終病逝
士兵攜槍離營
2007年曾經發生過一起
新加坡士兵攜槍離營的事情
士兵張銘在2005年9月受征
召進入第一步兵營服役
擔任步槍手(rifleman)
不知道出于什麽原因
他深夜在萬禮山軍營輪值衛營任務時
攜帶配備的SAR 21沖鋒槍和子彈失蹤
引起了不小騷動
警方接到報案後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
動員超過200人尋找
最終在烏節電影娛樂城
(Orchard Cineleisure)抓到他
並帶回了沖鋒槍和所有子彈
張銘涉嫌觸犯軍火法令
根據法令
非法擁有槍械可被判5到10年監禁
外加數下鞭刑
*本文部分圖片來自8頻道、聯合早報
總體來說新加坡還是安全的
遇到持槍歹徒的概率很小很小
大家也不要太過緊張
一旦發現有人非法持槍
可以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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