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港劇的時候
經常能看到一個家庭中
存在著“大媽”,“二媽”……
其實就是“小老婆”
▲emmmm
也不是這麽久遠的事啦
倫家說的是在現代作品裏,好麽?
這讓很多大陸地區小夥伴
感覺灰常陌生和奇怪
尤其是北方地區的椰友
▼
這,不就是“小三”嗎?
感覺還是有點區別的
畢竟小三是人人喊打的
但是所謂“小老婆”
貌似是可以“和平共存”的
看好了是共存,不是共處
(打架時你沒看到而已啦)
不過,據說現在的香港地區
此種文化也是今非昔比了
香港男人早就不/少包“二奶”啦
今天我們就來唠唠這個
香港 VS 馬來西亞 VS 新加坡
香港
這種文化在香港地區
一度都是非常盛行的
但是,現在常見于“大富人家”
隨著社會的發展
女性地位的提高
這種文化在市井中貌似
“銷聲匿迹”
▲ 四房太太,17個兒女,700億身家
舊時代在香港
華人婚制一直是延用了
《大清律例》中一夫多妾制度
不過早在1969年7月18日
當時的港府就確立了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納妾並不合乎法律
1971年10月7日正式開始實施
《修訂婚姻制度條例》
舊式、新式以及納妾等
婚姻形式全部被廢止
但條例實施前的
舊式婚姻可獲豁免權
那麽現在港島一些家庭中
“二太,三太”都不合法了嗎?
那也不一定的哦~
現在在香港
還“殘存”一夫多妻之例
就還拿賭王來說
據說,他的「三太」和「四太」
是沒有合法的婚約的
不過,40年代所娶的元配黎婉華
與50年代迎娶的二太藍瓊璎
獲得了立法前的豁免權
何家四女何超儀還表示:
“何太太只有一位(就是我媽藍瓊璎)
那些(三太太、四太太)
都是我父親的女朋友”
于情,“二奶”終歸難得普世認同
于理,法律又不受到認可
自然在港島呈現“銷聲匿迹”的勢頭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是允許一夫多妻的
不過僅限于當地的穆斯林男子
還要在取得回教法庭許可後
跟最多四名女子結婚
每個州規定不同
一些州也會要求男子納妾前
必須先取得元配同意
圖源:BBC
大馬華人並不適用
然而,在馬來西亞的怡保
有一條“二奶巷”
這裏可不是你想的那種
風花雪月的溫柔鄉
更不是燈紅酒綠的紅燈區
傳說這裏是富商姚德勝
送給二老婆用于收租的店鋪
現在變成了小清新打卡地
不過這條巷子
也正說明“二奶文化”在馬來西亞
華人中存在的痕迹
還記得很久以前去大馬
導遊的爺爺是華人
卻有3個老婆
12個孫子、孫女
今年年初一位大馬華人組織領袖的
一項提議就震驚了新馬地區!
讓當地華人跟穆斯林一樣
可以奉行一夫多妻制
這都什麽年月了?
怎麽想起來說這個
主要是爲了扭轉華人人口
比率下降的趨勢
那麽大馬華人生育率
真的在下降嗎?
去年,據統計大馬
全國人口是3200萬人
當中有23.2%是華人
跟以前相比確實在下跌
不過,網友表示這提議太扯了
華人不生孩子主要因爲,貴
可不是一夫多妻
就可以解決的
新加坡
看過《小娘惹》的椰友都知道
月娘的母親菊香
就是大家族二姨太的女兒
土生華人文化中
是有一夫多妻的存在的
新加坡是1961立法
禁止一夫多妻的
但是在1970s,甚至1980s
還是有這種家庭形式延續
不過是小規模了
現在,新加坡沒有一夫多妻了
就連“小三”也絕非普遍存在
跟這個1961年頒發的
“一夫多妻終結令”也有關系
那就是《婦女憲章》
不光是禁止一夫多妻
將一夫一妻制合法化
還表示婦女可以提訴丈夫通奸
重婚等不合法行爲
離婚後還享有贍養費等
這憲章也真是讓男人“聞風喪膽”
“包二奶?想離婚都難”
在新加坡,一般離婚至少耗時3-4年
而且,審查和過程非常麻煩
很多人扛不住,表示不離了
而且好不容易離婚了
麻煩事後面還有
比如共同的房子要賣掉
雙方也要各自買自己的房子
手續和過程也很繁複
還有對孩子教育和未來的安排
也聽說過有人沒安排明白
法庭認爲這樣不利于孩子的發展
駁回了離婚申請
“包二奶?贍養費給到哭”
憲章規定離婚後男方有義務
支付女方贍養費
直到對方結婚爲止
女人卻不需要付男人贍養費
掙得比男人多也不用給
而且不給的話
法院可能會判決強制
從男方銀行賬戶裏扣錢
還可能會被判監
這部保護女性的法令一出台
新加坡女性的地位得到了
相當大的提高
有報告指出在亞洲地區
新加坡女性地位第一
受教育程度也是遙遙領先的
法律廢止了一夫一妻
女性受教程度高
自然罕有甘于做二奶/小三的女性
自然而然
這種文化就在新加坡
不那麽的普遍了
椰子知道很多人覺得
齊人之福是美事
但是現在年代不一樣了
大家還是遵守《婦女憲章》
尊敬廣大女性吧~
把椰子設爲星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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