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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奇葩法律一籮筐,但小圈兒還是很欣然接受滴…
畢竟出發點就是爲了治某些不法的行爲…
那麽現在用電動踏板車的小夥伴要注意了!
再有那麽二十來天,就按規矩辦,可能就會面臨罰款,甚至坐牢…而且還有年齡限制…
根據規定——
2019年1月2日起電動踏板車再作爲代步工具就要注冊,畏怯注冊者必須滿至少16歲…
注意了下面的時間表要記牢哦!
爲鼓勵提早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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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在明年3月31日之前爲電動踏板車注冊的小夥伴主可免交20元注冊費,屆時可到陸交局網站或任何新郵政分行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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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7月1日起,使用或允許他人在公共路徑使用未經注冊的電動踏板車將受到處分,初犯者可面對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未滿16歲的小盆友可由父母或家人幫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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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注冊時也須申報電動踏板車符合活躍通勤法令的規定,未據實申報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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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零售業者則須從明年7月1日起禁售不符合新規格的電動器材,從2021年1月起,在公共路徑使用的電動代步工具都須符合UL2272標准。
現有使用不符合UL2272標准的電動踏板車車主,可向陸交局注冊,但只能使用到2020年12月31日,之後這些器材將自動注銷注冊。
一切都是爲了安全!
含淚也得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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