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土面積和人口規模小,除了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外,其他發展經濟的條件並不優越。但是,新加坡獨立後的經濟發展速度卻很迅速,很快就成爲東南亞重要的金融和轉口貿易中心。究其原因,清晰實用、富有遠見的經濟發展規劃有之,決策者和社會民衆的憂患意識有之,健全的法律制度有之,開放的市場經濟有之,“教育立國、人才強國”政策有之,其適度而富有效率的社會保障制度也與有功焉。
社保基本原則
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新加坡一直倡導並奉行“國家要自主、人民要自立”的理念,注意避免福利國家綜合征,堅決不走北歐福利國家那種由國家承擔一切費用的社會保障模式。在發展社會保障時遵循四個基本原則:一是個人責任與自力更生,政府鼓勵個人實現就業,爲自己及其家庭成員提供生活來源;二是家庭互助,每個家庭成員之間都應該相互支持,以家庭作爲基本生活保障單位;三是多方援助策略,優先發揮社區在扶貧方面的作用,增強社區各方主體的社會責任感和相互之間的社會連帶關系;四是政府在社會保障和貧困救助中承擔最後一道防線,向處于不利地位的社會成員伸出援助之手,但不能因此使國家失去競爭力。以此爲指導,新加坡致力于構建一個資金主要來源于個人和企業的長期穩定、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救助制度主要內容
在新加坡社會保障制度中,社會救助制度旨在爲“市場競爭的失敗者”和“最不能自助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起著兜住社會“底線公平”的最後一張“安全網”的作用。當公民及其家庭已經無法自力自助的時候,或者當家庭援助和社區援助不足的時候,政府爲公民提供最後的援助。新加坡的社會救助制度主要由五個部分組成,即醫療保健、公共住房、教育發展、工作福利以及社區關懷基金。
醫療保健
新加坡的醫療保健制度以多層次、全民覆蓋爲顯著特色。總的來說,新加坡的醫療保健可以分爲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基本保健。政府爲公立醫院的急診病房提供大量補貼,所有新加坡公民都可以享有這一層次保障。第二層次是保健儲蓄計劃。保健儲蓄計劃于1984年4月1日開始生效,是一項全國性儲蓄計劃,要求每個就業的公民每月把部分收入存入自身保健儲蓄賬戶,以應付自己及其家屬未來的醫藥開銷。第三層次是健保雙全計劃和樂齡健保計劃。這兩項計劃可以使投保人減輕遭受重大疾病或頑疾時的醫藥負擔。在此基礎上,新加坡公民加入增值健保雙全計劃,獲得更好的保障。最後,政府還設立了保健基金計劃,爲極端貧困的新加坡人提供最終保障,使他們在享受其他層次保障後仍無力支付應負擔的醫療費用時獲得資金援助。援助金根據申請者的家庭境況和現有條款而定。
公共住房
自1964年起,新加坡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爲鼓勵低收入階層購買住房,1968年9月中央公積金局推行了公共住屋計劃,允許公積金計劃參與者使用公積金存款購買建屋發展局的組屋。在這一計劃下,低收入公積金計劃參與者可以動用其公積金普通賬戶的全部存款,加上每月將繳納的公積金款項來購買政府組屋。如果普通賬戶的存款不足以支付,可以向建屋發展局貸款,用未來繳納的公積金來償還。同時,無力購買組屋並且缺少家庭幫助的極端貧困家庭,還可以享受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公共租賃住房計劃下的高補貼廉租房。目前,新加坡有88%的居民居住在由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建造的組屋裏,這使得新加坡的公共住房項目成爲世界上最成功的範例之一。
教育發展
新加坡高度重視人力資源開發,致力于爲包括貧困家庭在內的所有公民提供高質量且經濟上可負擔的教育服務,其教育支出一直是新加坡政府財政支出中僅次于軍事開支的最大宗項目開支之一。除了一般的教育開支外,新加坡政府還設立了許多獎學金和教育基金,如“新加坡教育部財政資助計劃”,以鼓勵和幫助貧困家庭的子女上學,並提供免費課本和免費校服。
工作福利
新加坡社會救助理念強調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不僅在治標上繼續“輸血”,充實社會安全網,還在治本上強化“造血”,協助貧弱者從受助到自強。如幫助處于不利地位的貧困家庭奮發向上,培養他們的自主自立意識,協助他們克服就業障礙,增強受雇能力及增加受聘機會,幫助他們擺脫“福利依賴症”以及跳出“貧困陷阱”,而不是單純側重于消極的財政救助。2007年起,新加坡政府開始執行“新加坡就業收入補助計劃”,以獎勵金額提供誘因,進一步鼓勵低收入者自力更生、盡快脫離貧困狀態。根據規定,凡是就業年齡段內月收入1700新元及以下的就業人員,每人每年可獲得200新元-2800新元的獎勵,其中獎勵的30%以現金支付,剩余部分轉入個人中央公積金賬戶。
社區關懷基金
新加坡政府于2005年設立社區關懷基金,旨在爲20%的低收入新加坡公民提供各種資金支持、滿足低收入者的各種需求:一是自力更生類。幫助貧困家庭滿足基本生活開支,並使其獲得自力更生的能力。例如,“工作支持項目”爲有工作能力的新加坡人找工作或找到報酬更好的工作提供幫助,根據每個家庭的不同情況,在基本生活資料、房租、生活用具、教育、醫療等方面爲他們提供短期資助;“社區關懷基金過渡計劃”則針對因個人傷病或者因負有護養病人責任而短期不能工作的人群,提供中期的財政資助。二是兒童發展類。爲了使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兒童獲得成長發展機會,徹底擺脫貧困代際傳遞的惡性循環。凡是月收入1800新元或以下的家庭,都可以從政府獲得補貼,使其可以負擔優質的學前兒童保育計劃和幼兒園計劃。三是生活扶持類。例如,“公共援助計劃”爲那些沒有親友互助或本身沒有生活來源的貧困家庭(包括沒有生活來源的貧困老人、寡婦、孤兒、無法繳納醫療費用者、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等等)直接提供長期現金津貼、租房補貼、免費醫療以及兒童免費教育。四是社區支持類。該類資助計劃也爲新加坡的社區組織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各種基于社區的積極舉措,以應對新加坡人的新需求,填補服務空缺。這與新加坡“多方援助策略”的宗旨是一致的。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共同協作,爲貧困階層創建一個廣闊的資助網絡。
社會救助制度的管理實施
爲了使各項社會救助項目順利實施並且提高管理效率,新加坡借鑒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福利多元主義”福利改革趨勢,在社會救助制度管理實施中采取“多方援助策略”,致力于構建一個高效的貧困救助管理實施體系。有鑒于社會組織和社區組織在將稀缺的福利資源分配遞送給那些最需要的或最貧困的人群方面具有政府機構無法比擬的優勢,新加坡社會發展、青年和體育部與新加坡國家社會服務委員會合作,將各種社會組織和社區組織納入到“多方援助策略”中,共同爲新加坡的貧困群體提供經濟資助和社會服務。
以“社區關懷基金”的管理實施爲例,“多方援助策略”體系的運作機制是:由5個新加坡社會發展委員會負責新加坡“社區關懷基金”各種資助計劃的組織實施;由志願福利組織管理、專業社會工作者參與的37所家庭服務中心專門負責具體幫助貧困家庭獲得生活來源和各類服務;作爲基層組織的公民咨詢委員會利用“社區關懷基金公民咨詢委員會專項基金”,爲新加坡公民在遇到緊急事項時提供即時的資金支持。此外,一些社區性社會組織,如民族性的自助團體、宗教組織、慈善會等,也根據自身宗旨參與其中爲新加坡貧困公民提供援助。爲了促進各類資助組織交流和協作,搭建資源、業務、信息共享平台,新加坡政府還組建了“社區關懷基金本地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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