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主要房産類型有五種:政府組屋,有地私宅,私人公寓,執行共管公寓和私人租屋。但國外人買房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其中新加坡永久居民(PR)所受的限制要少一些。非新加坡永居居民身份的外國人,所能買的只有政府組屋中的極少量,聖淘沙的有地私宅,大多數的私人公寓,以及本國人住滿十年的執行共管公寓。
政府組屋(HDB)
組屋是新加坡最普遍的房産種類,由建屋發展局統一建造,分爲兩種:新組屋和二手組屋。新組屋只開放給新加坡公民,永居居民要有房只能通過有新加坡公民身份的配偶購買,非永居居民如果有新加坡公民身份的配偶,且符合一些條件,可以購買非成熟市鎮的二房式預購新組屋。
夫婦兩人都是新加坡永居居民的,可以在公開市場買二手組屋,但前提是必須獲永居滿三年,購買後半年內必須賣掉國內外的私人房産。
組屋的價格相對實惠,而且質量好,是99年的地契(新加坡地契分99年,999年和永久三種),其最大的優勢是帶有自己的小社區,社區內有咖啡館,超市,學校,商店,診所等設施,而且在規劃中一般與輕軌,公交,地鐵等對接,交通非常方便。
HDB
有地私宅(Landed properties)
指建在一片土地上的獨立,半獨立式洋房(也稱別墅),以及排屋,其中級別最高的是優質洋房(GCB),占地面積至少有1400平方米,只分布在新加坡的39個優質洋房區。新加坡國土面積有限,對此類房産限制出售,國外人除非被政府認定爲對新加坡具有特殊貢獻的永居居民,否則只能購買在聖淘沙升濤灣的有地私宅,不過地契一般只有99年,且不可對外出租。
有地私宅
私人公寓(Private apartments/ Condominiums)
此類房屋外國人基本都可以購買,永久地契的要更貴一些。國外人購買此類房産無數量限制,但非永居居民購買時上繳的印花稅要比新加坡永居民和公民高。
建于面積不足4000平方米小區上的私宅被稱爲apartment,這一點有別于condominium。Condominium的設施和服務一般更多,有泳池,網球場,健身場,壁球館,遊樂園,燒烤區等,還有停車場和安保服務。Apartment比condominium便宜,但還是比HDB貴。
私人公寓
執行共管公寓(Executive condominiums,簡稱EC)
EC分新單位和二手單位,新單位申請者除了本人必須是新加坡公民身分外,其家庭核心成員必須還要有一人爲新加坡公民或永居居民。執行共管公寓住滿五年後可出售,但只能賣給新加坡公民和永居民,十年後視作全面私有化,可以賣給外國人。地契一般爲99年。
執行共管公寓比政府組屋高一級,但比私人公寓低一級,但設施一般和私人公寓差不多,只是會有一些限制,主要集中在新加坡中央區以外地區,一般適合能負擔起比組屋更好的房子,但又暫時買不起私人公寓的年輕職員和小夫妻。
執行共管公寓
私人組屋(DBSS)
私人組屋是政府組屋的一種,但由私人開發商設計,建造和出售,在全新加坡目前只有13個,共8500間單元,一些項目的地點相當優越。申請者除了本人必須是新加坡公民身分外,其家庭核心成員必須還要有一人爲新加坡公民或永居居民。不過目前新加坡政府已凍結此類房屋的發展,所以市面上暫時不會再有新私人組屋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