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因涉及騎電動踏板車或腳踏車釀禍,(5月24日)齊齊被控上庭,當中一名男子涉在聯絡所範圍騎電動踏板車,和施工的承包商發生沖突還差點撞到人!
這三名被告分別是何俊偉(17歲)、山達般(33歲,印度籍)、以及周協成(37歲),前兩人各面對一項控狀,周協成則面對兩項控狀。
何俊偉的控狀指他在今年2月17日下午3點31分,在義順環路靠近義順初級學院的地點,騎電動踏板車之際撞倒78歲的老漢王亞齊,魯莽行爲導致對方受重傷。
山達般的控狀指他在去年9月21日晚上8點半,在四美1街朝往惹蘭柏拉督(Jalan Pelatok)方向的行人走道騎腳車時,撞倒73歲的老婦黃玉春,魯莽行爲導致對方受重傷。
周協成的控狀則指他在去年7月24日早上10點02分,于吉豐民衆俱樂部位于5樓的多用途禮堂附近,騷擾一名叫佩德羅(Pedro)的男子,向佩德羅比中指,還辱罵佩德羅。
周協成指佩德羅爲他的國家帶來羞恥,要佩德羅買廉價航空機票,隔天飛回家。
不竟如此,控狀也指周協成在兩分鍾後,于吉豐民衆俱樂部5樓的電梯大廳外,在狹窄的走廊騎電動踏板車,差點撞到佩德羅。
3名被告都沒有聘請律師,他們都表示有意認罪。
山達般案件展至31日過堂,另兩名被告案件則展至下個月7日過堂。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