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東西在新加坡犯法嗎?一名學生在公車上撿到了一只手機,原本以爲安然無事,沒想到過了幾個月卻被警察找上門來!小編在此提醒,撿到他人財物雖然構不成偷竊搶劫罪,但是情節嚴重一樣會被判刑留下一生的汙點!
大家,打擾了!我想請問一件事情。我現在拿的是學生准證。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在2015年10月撿到一台手機,但是沒有歸還失主,而是選擇保留起來。在突然的一天,警察局通知了我,說在監控攝像頭看到是我撿到的手機。我就直接去到警局做筆錄。手機保存完好,由于手機有記住的密碼,所以一直都沒被使用。
這件事情是我個人的錯誤,我在做筆錄的時候也說了,我可以歸還手機,但是由于手機在國內,沒辦法。郵寄可能丟失。我也在做筆錄的時候說過,我願意償還失主的一切損失。
我想請問一下,我的情況會不會被取消准證,我在周末的時候查了一下這類事情,很多例子都是被取消簽證,現在很害怕。
懇請大家不要笑我,我知道是我自作孽才造成現在這個後果,我很後悔,我也知道我可能沒辦法繼續在新加坡待下來,我現在真的很著急,好不容要畢業了。自己卻做了這樣子的事情。警察說會在打給我,我這幾天都是在害怕之中等待。
現在唯一安慰自己的就是,給我錄口供的警察語氣不是很糟糕,讓我下次別這樣子做。我只好接著這點那點頭的,自我安慰會沒有事情的。唉,自作孽不可活
網友回答:
chisg:檢到失物不還是犯法的,也證明新國警察還是有做事的,破不破得了案是另外一回事。但根據個人知道的,這種一個手機的事通常是賠償警告,真上法庭也只是罰款,不一定吊銷准證。
如果真被控告,那上庭也要一段日子,如果時間不配合,可以向檢察官或者推事求情,要求考完試才吊銷學生證,如果不行就請律師拖到考完試,好歹把畢業證書拿到手。
撿東西也是犯法的……
110207:哎…….確實是你貪心了……積極承認錯誤,態度要端正…..應該問題不大
新加坡一輔警撿到東西未歸還被判坐牢
新加坡一名在兀蘭關卡值勤的輔警,因撿到一名過境旅客的小錢包沒有歸還,以及非法擁有五張別人的易通卡,在法庭被判坐牢兩個月。
2013年,輔警莫哈末耶辛(57歲)在兀蘭關卡的X-ray掃描機前檢查過境旅客的行李時,看見一名女子小錢包掉下來,迅速撿起來,放進自己的袋子裏。
不僅如此,他在兀蘭關卡被發現非法擁有五張別人的易通卡及兩張會員證。被告撿到的粉紅色小錢包,是屬于來自馬來西亞的旅客陳碧芙(25歲,譯音)所有,裏面有她的身份證、包括50新元和70令吉的現款,以及一張易通卡和三張銀行提款卡。
主控官說,案發後不久,陳碧芙發現錢包遺失了,便匆匆忙忙折返行李檢查站,四處搜尋,但一直找不到,只好向值勤輔警負責人求助,後者也曾問被告有沒有看到小錢包,被告表示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