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殡儀館”鬧雙包!房地産發展商老板進軍殡儀服務業,被指違反“君子協議”和過河拆橋,以合作爲名向老行家學習生意訣竅,再自行注冊與百年老店一樣的商標,直接“撞名”搶生意。
擁有98年曆史,在新加坡勞明達街營業的老字號業者新加坡殡儀館(Singapore Casket)是新加坡最大的殡儀服務公司。
它在上個月入禀高庭,起訴新開張的“Singapore Funeral Parlour”(簡稱SFP),指後者所注冊及使用的商標含有“新加坡殡儀館”的中文名,這麽做等于侵犯老行家的商標。
位于新加坡淡濱尼連路的SFP殡儀館由房地産發展商新宇集團(Crescendas Group)的執行主席廖振興設立,剛在今年5月敞開大門,歡迎公衆與業者參觀和租用殡儀設施。
殡儀館由新宇集團旗下的公司“Immortal Sanctuary”經營,該公司與廖振興也被列爲本案的第二及第三答辯人。
根據新加坡媒體《聯合晚報》所取得的索賠書,起訴人指廖振興一邊以合作生意爲幌子,誤導訴方傳授經營殡儀服務生意的訣竅,一邊偷偷注冊與訴方中文名字一模一樣的商標。
訴方稱,起訴人曾在去年底與廖振興有過一個“君子協議”,即打算進軍殡儀服務業的廖振興,不會使用“新加坡殡儀館”爲公司名字。
答辯人是在去年5月,即SFP殡儀館開張的一年前,成功注冊有“新加坡殡儀館”中文字的商標,商標中也含有一些花樣設計。
代表訴方的衛達仕凱德律師事務所(Withers KhattarWong)指出,起訴人自1920年營業以來,就一直使用“新加坡殡儀館”的中文招牌,最早使用此商號的書面記錄可追溯至1956年的報章。
訴方稱:“起訴人長期和持續使用其中文商標來宣傳和推廣服務,促使大衆已把這中文商標與起訴人挂鈎,起訴人應擁有此商標的專權。”
訴方要求法庭谕令答辯人不准再使用有“新加坡殡儀館”中文名的商標,並且得交出或銷毀所有印有此商標的材料與産品。
同時,訴方指答辯人的“撞名”行徑促使它蒙受生意上的損失,答辯人也從中牟利,答辯人因對訴方做出賠償,具體數額有待估算。訴方也要求答辯人交出或銷毀所有從訴方所取得的商業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