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較早前表示,馬國政府將在本月底同我國政府簽署聯營協定,成立聯營公司負責新柔地鐵的營運。我國交通部受詢時表示,尚未接獲馬國政府對于設立新柔地鐵聯營公司下一步做法的正式通知。另外,交通部也說,馬國截至今天仍未提出同新加坡討論新隆高鐵項目的日期。
本台較早前報道,馬國交通部長陸兆福說,根據新馬兩國之前簽署的新柔地鐵雙邊協定,成立聯營公司的協定應該在6月30日簽署。馬國已經要求把期限展延到8月15日,但他認爲,馬國方面預料要等到8月底才能敲定細節並簽字。
交通部今天回複《8頻道新聞》的詢問時表示,當局對于馬來西亞仍然致力于展開新柔地鐵合作項目感到高興,同時也期待收到馬國對于成立聯營公司的正式通知。
“我們尚未收到馬國建議,成立聯營公司負責柔地鐵營運下一步做法的正式通知。新加坡也會致力于同馬國緊密合作,確保新柔地鐵項目能順利執行。”
新隆高鐵項目交通部:馬國未提出會面日期
另外,在新隆高鐵項目方面,交通部表示,我國政府從6月1日起便通過外交管道要求馬國政府提供書面回應,表明他們對于該項目的立場。我國政府也要求,若馬國政府想要會面討論新隆高鐵項目,會議應該在7月31日以前展開。
交通部表示:“新加坡政府在7月23日收到一封來自馬國經濟事務部長阿茲敏的信函,表示馬國政府正在研究新隆高鐵項目的細節,將盡快和我國進行討論。”
交通部表示,歡迎馬國政府的提議,展開新隆高鐵項目的討論。交通部也表示,截至今天,馬國仍未提出會議的日期。
– CH8/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