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歲的婦女因爲沒有確保兩名女傭的安全,並非法雇傭她們從事其他工作,被國家法院總共罰款4萬6000元。
被告Willow Phua Brest住在植物園附近的一棟雙層獨立式洋房。人力部的調查發現,她在去年10月11號到16號之間,在四個不同場合,讓女傭站上7米高的L型鷹架,清理窗口外部,而窗口沒有裝置窗花。根據法律,女傭不能清理沒有安裝窗花的窗口外部。被告因此被罰款3萬4000元。
此外,被告也在去年10月20號和27號之間,在沒有有效的工作准證下,非法雇用這兩名女傭搭建鷹架和充當維修工人,因此被罰款1萬2000元。
這兩名女傭中的一人已經回國,另一人則已轉換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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