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電動滑板車騎士拒絕遵從民衆俱樂部職員的指示,繼續在禮堂裏騎車,還爆粗口甚至撞向職員,結果被法庭罰款2500元。
《今日報》報道,37歲被告Chew Hup Seng是一名兼職補習老師,因危害一名民衆俱樂部職員的個人安全,昨天(5日)被判罰款2500元。
據案情透露,被告在去年7月24日上午10點于吉豐民衆俱樂部搭電梯到五樓的禮堂,並在裏面騎著電動滑板車。吉豐民衆俱樂部的48歲菲律賓籍職員蒙德哈爾(Pedro JR Garcia Mondejar),上前阻止被告在禮堂內騎行。
法庭資料顯示,職員蒙德哈爾是該民衆俱樂部的建築協調員,由于擔心禮堂的木板地會受損,便阻止被告騎行,但被告向他指中指和罵粗口。
蒙德哈爾回到辦公室一會兒後,便離開辦公室,穿過禮堂走到電梯前。被告看到蒙德哈爾後,便騎著電動滑板車撞向他,蒙德哈爾及時閃避,以雙手擋住電動滑板車才不至于受傷。
被告當時的態度咄咄逼人並嘲弄說:“如果你想的話,我會用電動滑板車來撞你。”
整個過程被閉路電視錄下。
報道指,被告承認一項魯莽行爲的控罪,而第二項騷擾罪則在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副檢察官Andre Chong要求法官判處被告最高罰款。他說,被告在禁區騎行,他對受害者有敵意觸犯了魯莽行爲的罪名。
本案最高處罰是,坐牢最長六個月和罰款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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